章永乐:“西亚病夫”的自救——康有为眼中的奥斯曼土耳其帝国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04 次 更新时间:2017-09-25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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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永乐  


长期与俄国和奥地利交恶的奥斯曼帝国未被邀请参加1814-1815年的维也纳会议,因而未能加入欧洲的“大国协调”,而其力量的不断衰退,又使得其成为欧洲大国觊觎的对象。奥斯曼帝国占据着地中海-印度洋贸易路线要冲,控制土耳其,则意味着能在这条贸易线路中占据优势地位。而奥斯曼帝国在西亚与巴尔干半岛的存在,又为其他欧洲列强提供了一个可以在陆地上制衡俄国的力量。因此,当俄国攻击奥斯曼帝国的时候,以英国为代表的其他欧洲列强往往会出手制衡俄国的力量。对它们来说,削弱、控制而非毁灭奥斯曼帝国,更有利于维也纳体系的内部平衡。

早在19世纪90年代,土耳其就成为康有为政论中经常出现的负面例子。本书第一章讨论过康有为在《我史》中即叙述过他1895年入京途中对甲午战争的评论:“吾谓举仅如土耳其者,必不亡,故决入京。” [1] 康有为以1877-1878年间的第十次俄土战争作为对比,以表明他面对时局亟变时表现出来的惊人的冷静——当然,这很可能是他的自我粉饰。在1895-1900年期间,土耳其的例子在他的政论中反复出现,强调的重点不在土耳其内政,而在于其受列强宰割的命运,以及列强在土耳其事务上的均势与协调。

康有为在作于1899年的《我史》中对奥斯曼帝国的称呼是“土耳其”,同时期的作品也基本上使用“土耳其”一词。 但从大约1903年开始,康有为对奥斯曼帝国的称呼悄然从“土耳其”转向“突厥”。康有为宣称其在1898年6月向光绪上《进呈<突厥削弱记>序》,将其收入《戊戌奏稿》。学界通说认为此文并不是康有为进呈给光绪的作品,而是康有为流亡时期补作。[2] 从“突厥”这一称呼也可推断,它不太可能是1898年的作品。这一称呼的转变并非无缘无故。

《进呈<突厥削弱记>序》称:“横览万国,与中国至近形似,比拟同类,殷戒最切者,莫如突厥矣。”[3] 突厥出自匈奴,是殷人淳维之后,因此与中国人同种同类,因此,奥斯曼帝国的近代经历,与中国就有了非常深的关联。坚持“突厥”而非“土耳其”,所突出的正是人种上的亲缘关系。[4]

土耳其人十五世纪攻陷君士坦丁堡,在极盛时期,兵锋直指维也纳与布达佩斯,“幸霖雨泥泞,疫病大起,仅乃得解,否则诸欧咸为吞并矣。”三百年间,欧洲各国为抵抗奥斯曼帝国,疲于奔命。但这三百年也是欧洲科技进步的关键时间。土耳其人从蒙古人那里获得大炮火药,传入欧洲,“于是破封建万千之侯垒,而王权成,腾扬丕天之革命波,而立宪遍于各国矣。”而在欧洲各国不断进步时,土耳其“恃其强大,酣睡于其比邻”,很快迎来欧洲列强的攻势。

列强先由“种争教争”,在奥斯曼帝国境内煽动各种叛乱,于是埃及、希腊、罗马尼亚、塞尔维亚相继自立,俄国人也介入领土争夺,兵锋直指伊斯坦布尔。当时英国人出于“均势”诉求而介入,联合法、意、德、奥,逼迫俄国退兵。列强进而对土耳其领土进行了瓜分,保加利亚和门的内哥罗独立。自此,土耳其成为偏安之国。[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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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呈<突厥削弱记>序》指出,面临着危险的形势,土耳其进行了改革。阿士文成为宰相,立宪法,变新政,订外交,国家危而复安,国民悬而复解。这里说的是1876年土耳其的立宪。而所谓“阿士文”,即阿赫迈特·米德哈特帕夏(Ahmed Midhat Pasha,1822—1884年)。康有为感叹,如果土耳其苏丹信任阿士文,土耳其坚持立宪二十年时间,也许就可以赶上法德奥意的水平。然而1877年初,新苏丹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Abdül Hamid II,1842年—1918年)很快驱逐阿士文,废宪法,仍用旧法,其结果是土耳其至今仍处于黑暗之中,各方面事业之落后,都与中国相近:

其国地蕪茀,与我国同;道路污秽,与我国同;无自来水,无排泄,无电灯煤灯,无机器,与我国同;全国少铁路电线,交通不便,与我国同;人民愚昧笃旧,于读回教经典外,地球大势,惘无所知,其学校世界学,无各专业化光电重工程机器学,无商船驾驶学,与我国学子昧昧于八股试帖楷法同,人民无权,国无议院,县乡无议局选举,与我国同;其财政困乱,人民穷苦如牛马,与我国同;其讼武断,其狱黑苦,与我国同;其负外国债累数万万,与我国同;英俄德法意奥六国大使外揽其财,内干预其政,日迫压取其利权,国民愁怨咨嗟,与我国同;于是革命四伏,人人思易朝逐君矣。[6]

既然《进呈<突厥削弱记>序》很可能是康有为流亡之后补写,康有为对1876年立宪的描写,很可能是以戊戌变法作为经验模型,而“贤相”阿士文的形象,几乎就是他自己的写照。[7] 他对土耳其立宪失败之后状态的描述,也反映出他对戊戌变法失败之后中国状态的判断。不过为了让补写更有“现场感”,《进呈<突厥削弱记>序》的表面文字仍模拟了戊戌变法的情境,里面称,中国与土耳其被西欧讥讽为东方两病夫,中国正在进行维新变法,产生了走出土耳其困境的可能性。不过,这从根本上只是一种模拟而已。

康有为亲自前往土耳其考察,是在1908年,在游览了罗马尼亚、保加利亚、塞尔维亚等一系列奥斯曼帝国原本统治过的旧地之后,他从罗马尼亚坐船出发,渡过黑海,前往伊斯坦布尔。康有为停留在伊斯坦布尔的时候,正赶上青年土耳其党人发动兵变之后建立立宪君主制的盛况,尚在前往伊斯坦布尔途中,车船上的读报者就发出了欢呼,“至京则半月之旗蔽道,饮酒击鼓,联队歌舞,欢呼万岁者,旬日昼夜不绝,凡道路、公园、公馆、公地之中皆是也,可谓极欢幸之至也。”[8]

康有为回顾了19世纪土耳其宰相阿士文的立宪,惊叹于本次立宪成功之迅速,并记录了他所听到的立宪故事。小校呢诗宾联合三千士兵“登山而盟”,誓请立宪,苏丹派八千人前往围剿,没想到八千人倒戈,电奏立宪,开国会。苏丹调动二十万并征讨,却遭到类似的反应。在士兵的逼迫之下,苏丹最终同意立宪,开国会。而时年三十三岁的呢诗宾,也成为了国家的英雄。

康有为所说的“呢诗宾”,就是统一进步协会雷斯内组织的负责人尼亚齐贝伊(Ahmed Niyazi Bey)少校。但接待康有为的一位姓“三益”的贝伊[9],称立宪并非诗呢宾的功劳,而是少年党人的作为。所谓少年党,在今天的一般称呼是青年土耳其党人(J?ntürk),这位贵族指出,该党党人在阿士文罢相之后,流亡北欧多年,后逐渐在土耳其国内渗透,并以重金对军队、大臣和宫内嫔妃等进行动员,最终取得胜利,而呢诗宾只不过是这场运动中的一个角色而已。康有为对于青年土耳其党人用金钱收买政治精英的强调,在此显得十分突兀。但我们也许可以回想起1899年他在流亡日本时曾经提出的以每年五百万金赎买慈禧太后权力的提议。[10]

康有为作于1908年的《突厥游记》稿本赞赏青年土耳其党人的立宪运动。在光绪去世、“国会请愿”遭受挫折时,康有为一度主张仿效青年土耳其党人发动“兵谏”。在1910年致孙宝琦的《与慕帅书》中,康有为指出,中国不开国会则已,一旦开国会,就必须成功。如果不开国会,列强可以将中国作为“行尸走肉,冢中枯骨”,中国可以得以苟延残喘。但是一旦开始开国会的运动,列强察觉中国正在救亡图存,必然会加强对中国的压迫,因此国会运动必须成功,达到强国的效果。

在此,康有为向孙宝琦讲述了土耳其青年土耳其党人发动“兵谏”逼迫苏丹召开国会的故事,请求对方纠合群帅,共同通电,请朝廷召开国会。在列强环峙、军队思变的环境下,当政者将不得不考虑开国会选项。[11] 1911年他在《于晦若李柳溪两侍郎谈责任内阁例语书后》一文中,曾再一次“密告”上述计策:“故为公今计,及早自立,速联各省封疆,办突厥之举,则国家可救,人望大归,乃助政党,可大可久,上策也。”[12]

而对于流亡于海外的革命党人而言,土耳其也是一个重要的参照点。在立宪派与革命派论战中,立宪派提出革命可能会导致外国干涉,从而导致中国亡国。胡汉民在1908年的《驳总汇报惧革命召瓜分》中引土耳其和埃塞俄比亚两个例子驳斥“革命必致外国干涉说”,指出关键在于中国民族(胡汉民在此仅指汉族)能否展示自己的力量。土耳其虽然国政腐败,“而列强审其民族,有自卫之能力,谓其兵士皆知以死捍御他族,遂各寝其兼并之计划。”[13]

胡汉民尤其强调,土耳其军队原来忠于苏丹政府,在青年党的劝导下,起兵反对专制,这对中国革命尤有启发。胡汉民引此例要说明的是,满人统治中国,借助其实是汉人的力量;如果汉人都能像土耳其军队那样,起兵反对专制,则专制必亡。这一论述,体现出以孙中山为首的革命党人在对革命策略的认识上的某些进展:他们认识到,搞刺杀和小规模的武装起义都难以达到革命目标,要推翻清廷,还必须从策反军队入手。

胡汉民作于1909年的《土耳其革命》一文则进一步比较了土耳其革命与中国革命。胡汉民指出,土耳其建立君主立宪,是可行的,因为统治者是土耳其人,而要求立宪的被统治者也是土耳其人,没有民族上的隔阂。但放在中国,却是行不通的,因为统治者与被统治者是不同的种族,最终无法调和。

中国的情况,更应该以希腊的情况来比较——当时土耳其已经宣布立宪,但希腊仍然坚持革命斗争,最终获取独立。这是因为作为文明民族的希腊不愿受落后民族土耳其统治。汉人应当以希腊人反抗土耳其人为榜样,从落后的满人那里争取民族独立。另一方面,即便是统治者与被统治者属于同族的土耳其,亦不满足于单纯的君主立宪,废黜苏丹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另立苏丹,这证明了中国在“异族统治”的情况下,更应该奋起革命。[14]

由此可见,青年土耳其党人运动,立宪派视之为立宪运动,革命派视为之革命,可谓各取所需,皆大欢喜。[15] 1911年10月底爆发的“滦州兵谏”,可以说不无青年土耳其党人的色彩。康有为当时也表示了对兵谏的支持。清政府匆忙颁布《十九信条》,实现君主立宪,任命以袁世凯为内阁总理大臣的内阁,然而一切为时已晚。随着南北和议的达成和清帝的逊位,立宪派的君宪梦也被击碎。这促使康有为回过头去反思君宪何以在中国失败。

戴东阳考证指出,在《突厥游记》的1913年刊本中,康有为对1908年稿本作出了大幅修改,使其基调从热情洋溢的赞颂,变成冷静乃至冷酷的观察和评论。[16]新版本指出,阿士文党人多游学于法国,过多地接受了法国的政治知识,“然法人不同英、德,本不长于政治,但哗于革命耳。”阿士文党人开始只在伊斯坦布尔宣传,苏丹将其流放到小亚细亚,引发了阿士文党人极大的怨怒,从而到处宣传反苏丹专制思想,从小亚细亚到全国各部,都逐渐受到他们的影响,“渐而回教徒、耶教徒、突厥人、亚马尼亚人,皆思自由而排帝政焉”。苏丹不敢大力镇压,“于是突民轻突主之无能为也,益肆无所惮”。[17]

康有为进一步批评,土耳其民众对于立宪有很大的误解,认为立宪就是猖狂自由,无不可为,“无论何政俗,皆曰今行立宪即改矣”。民众的期望越来越高,而君主很难满足,但如果再行压制,其结果可能是引起更大的反弹。在此,康有为提出了两个负面例子,一个是波斯的立宪,另外一个就是1905年俄国沙皇尼古拉二世的立宪,两个立宪事件都与国内动荡相伴而行。[18]

1905年,俄国在日俄战争中失利,沙皇俄国各地爆发反对沙皇政府的革命——这次革命很大程度上影响到了中国晚清立宪派和革命派的辩论,被视为立宪国家优于专制国家的证据。作为让步,沙皇政府推行有限的宪政改革,建立国家杜马行使部分立法职能,同时颁布俄罗斯帝国基本法,但在其中明确规定君主专制。这一有限的宪政改革从表面上来看增加了沙皇政府的合法性,但同时也打开了民族主义分子走向民间进行政治动员的阀门。沙皇俄国并未因立宪而变得更加稳定。

波斯立宪运动开始于1905年,严重的经济危机以及政府的应对方式,引发了越来越严重的公众抗议。1906年8月4日,穆扎法尔丁国王作出让步,承诺制宪。1906年12月30日,国王弥留之际签署了新宪法,新宪法规定的是一个二元制君主立宪体制,国王拥有行政权。1907年初,穆罕默德·阿里·沙继任王位后,与议会之间发生冲突。国王依靠俄军发动政变,议会军展开反攻,于1909年7月占领德黑兰。1909年8月5日,第二届议会选举产生,但议会中的民主派和保守派在首相人选及武装等问题上争执不下。穆罕默德·阿里·沙依靠俄军,扑灭了议会革命,卡扎尔王朝复辟。

这里的问题是,动荡究竟从何而来?在俄国,局势在尼古拉二世立宪之前就已经相当动荡。在波斯,则是继任国王穆罕默德·阿里·沙政变在前,议会抵抗在后。而1909年土耳其废黜苏丹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的革命,一开始也是由于效忠苏丹的军队发动叛乱而引发,很难说是因为立宪党人的贪得无厌才导致对抗的升级。但康有为并没有对这三个案例进行更为具体的分析。他不仅批判土耳其青年党人受到很深的法国影响,同时也批判欧东、亚西、俄、波斯各国受到法国思想过大的影响。在他看来,法国的思想不是已经导致动荡,就是会在未来带来动荡。

单单从《突厥游记》中,我们尚无法理解康有为何以如何对法国思想不以为然。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有必要回到康有为1905年所作的《法兰西游记》,在其中,康有为系统贬低法国的现状,并对法国大革命进行了剖析。我们无法断定康有为是否阅读了托克维尔的《旧制度与大革命》,但其对革命何以首先在法国爆发的分析,与托克维尔有相当多的接近之处。康有为称“革命、共和之事,不始于他国而必出于法者,以欧洲各国侯权甚大,群侯并强,民能小动其一二,不能全动之也。惟法国夺侯权削侯土久矣……假令法不尽收侯权,强侯四布,则一有内乱反兵,定之至易”。[19]

法国君主剥夺了封建领主的政治权力,使其难以抵抗底层的造反,但同时又保留了种种招人愤恨的经济社会特权——“封建寺僧之贪横,税敛刑法之苛重,民困苦不聊生”。[20] 相比而言,中国早就已经消灭了封建贵族,也不存在压迫人民的教士,税收也比较轻,既然没有法国的疾病,也就不需用服用法国的猛药。而从法国大革命的发展过程来看,康有为充分注意到,开国会、立宪的举措,可能是走向激进革命的桥梁。

路易十六召开三级会议,在康有为看来,是“不以威力,而托于集议,亦庶几于渐予民权,可与为善者矣”。然而,当时的思想舆论却引发了民众过高的期待。“然当哲学大明,民约平等之论,乘以饥馑荐臻、乱民弥满之时,而创议之人,阅历甚浅,徒慕公议之名,而不深究公议之法。”[21] 这里的分析,与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对于“文人政治”的分析,同样十分接近:新的哲学引发了民众过高的期待,而朝廷与权贵并无法予以满足。

“夫要求既深,朝廷必不能尽舍其权也,则不能不复行专断也。有一不遂,则民怒起矣,盖民既得权,有不遂其求者,则以为朝廷复行专制也,为我民公敌也。弱者怒于心,强者怒于言。合此一国豪俊之人,因机乘衅,一旦翻然,则大变作于俄顷矣。”[22] 这里对革命动员的思考与托克维尔也不乏相似之处:当民众获得一定的自由的时候,剩下的一点点压迫,就变得难以忍受。因此,在康有为看来,立宪和开国会,实际上是一个充满了风险的改革,主持者必须有效地管理民众的预期,防止后者溢出制度的供给能力,从而从和平的改革,走向暴力革命。而法国流行的自由平等思想,在康有为看来,也就被打上了重重的问号,原因就在于它们对于民众预期管理来说,会起到消极作用。

我们还应注意到,《突厥游记》是在辛亥革命之后的1913年刊行。辛亥革命的发生,重新唤起了康有为对法国大革命的恐惧。在此背景之下,我们就能够理解,康有为在辛亥革命之后对土耳其、波斯与俄罗斯立宪的批评,背后都隐藏着一个法国的原型——正是路易十六召集的三级会议,成为通向法国大革命的桥梁。而使立宪转向革命的因素,当然首先是有客观的暴政因素,但也有舆论思想的因素。而法国思想的盛行,在所有这些国家都起到了火上浇油的作用。

康有为同时还担心土耳其军队的稳定。针对有人说发动兵变的土耳其军人并不是学者,因此谈不上受到法国思想多大的影响,康有为的回应是,军队中也有不接受新党学说的人,因此土耳其的军队内部实质上是分裂的,这在以后,恐怕将为变乱埋下祸根。[23] 这当然是一个敏锐的观察。1909年4月的土耳其革命就是从军队内部的斗争开始的。4月13日,发生了效忠于苏丹的首都第一军团的反革命叛乱,但迅速被青年土耳其党人镇压。4月27日,青年土耳其党人通过奥斯曼帝国国会,逼迫阿卜杜勒哈米德二世退位,另立穆罕默德五世(Mehmed V)为苏丹。

同时,1913年的《突厥游记》刊本还增补了对土耳其“政教合一”体制的描述,按康有为的描述,六经形同可兰,那么孔教会长,就形同于奥斯曼帝国伊斯兰委员会的大长老了。在康有为笔下,大长老几乎是仅次于苏丹的权位:“凡立法行政,由苏丹亲裁,而立大僧正与大法官副也。大僧正管教,大法官管律,凡立教设教,必先议于大僧正大法官待其诺而后归苏丹裁可焉。”[24] 戴东阳认为这一描绘中隐含着作为孔教会会长的康有为对奥斯曼帝国伊斯兰委员会大长老权位的羡慕。[25]这一见解有一定道理, 但也有必要作出一定限制。

康有为在下文指出,土耳其教育注重宗教,强调政教合一,“突立国之固以此,其难变亦以此。”“立国之固”当然值得肯定,但“难变”却未必积极。在这里我们可以回顾康有为对于奥匈帝国政教关系的分析,以及从中得出的结论:“凡旧教之国,皆为大僧所束缚,难于变法更新,守旧之俗甚盛,故致强之效为难。”[26] 因此,康有为的观点实际上还是比较平衡的,并不愿为了孔教会权力的最大化而导致国家无法变法。下文又进一步提到伊斯兰教的死亡观:凡为教争而死者升入天国。这一教义削弱了教众对于死亡的恐惧,从而使得土耳其人能在数百年中横绝欧亚。“虽非中庸,然当国争时,未可遽非也。”[27] 伊斯兰教教义某些方面有利于“国竞”,但奥斯曼帝国的政教关系又包含着阻碍变法的因素。如此,土耳其应该如何在宪制中安置宗教,对康有为而言仍然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而所有这些讨论,都关系到其对孔教教义与组织形态的思考。

在1913年之后,康有为对土耳其的兴趣逐渐淡化。但从今天的眼光看,土耳其其实是他可以进一步分析的案例。康有为1898年组织保国会时提出的“保国”“保种”“保教”三个口号,在土耳其的晚近历史中实际上都有体现。

土耳其面对外部压力的第一个反应是“保国”,而“国”就是奥斯曼国家。帝国政府试图仿照西方基于土地和政治的民族主义创造出某种奥斯曼爱国主义。奥斯曼主义主张奥斯曼帝国所有臣民不论宗教或语言都一律平等,效忠于同一个政府。1908年青年土耳其党人发动政变建立君主立宪政体时,信奉的就是这一主义。1908年通过的一项法律甚至禁止按民族或种族组织政治团体。[28] 但营造奥斯曼爱国主义被证明是相当困难的。奥斯曼臣民的地方认同或者是地方性的,或者是超国家的宗教认同,很难集中到国家和民族上来。土耳其语中的“祖国”和“民族”对应的是Vatan与Millet,前者指的是出生地或者居住地,并不比英语中的Home多出多少政治意义;至于Millet对应的是各个宗教自治组织。并不存在一个奥斯曼民族,硬要赋予这些词以民族主义的意义,谈何容易!

而且,民族主义进入奥斯曼帝国之后,首先引发的是非主体民族的独立意识。正如伯纳德·刘易斯指出:“旧有的对于朝代的忠诚,确实由于来自欧洲的各种有关民族的新思想而在发生动摇,并且首先使帝国的各基督教民族吸收了这类新思想。但是,一旦这些基督教民族信服了这类民族思想,他们开始想到的,并不是自己是奥斯曼人,而是想到自己是希腊人、塞尔维亚人、保加利亚人和亚美尼亚人。”[29] 建构“官方民族主义”(official nationalism)的速度,始终赶不上各种地方民族主义滋生发展的速度。

面对着此起彼伏的内部民族运动,苏丹政府所能依赖的,仍然是伊斯兰宗教认同与王朝认同的一种混合。在此,“保教”的维度得到了进一步凸显。阿卜杜勒·哈米德(Abdülhamid II)时期(1876-1909)的泛伊斯兰主义者们认为,他们共同的任务是驱逐外国侵略者,废除各种外国租借权和豁免权,恢复真正的伊斯兰信仰。有些人还另外主张在自称“哈里发”的苏丹君主的领导下,把所有穆斯林结合成为一个单一的国家。苏丹政府借助“泛伊斯兰主义”曾取得一定的成功,但对于受过西方教育、具有西方倾向的新一代知识分子来说,其说服力是逐渐递减的。这一学说也无法面对阿拉伯民族主义和阿尔巴尼亚民族主义正在滋长的事实——两地的分离主义者都是穆斯林,从而大大削弱了泛伊斯兰主义的影响。

在“保国”与“保教”都难以拯救奥斯曼帝国的时候,帝国的精英最后走向了“保种”,推广一种泛突厥主义。正如伯纳德·刘易斯指出的那样:“在奥斯曼帝国各族人民中,最后受到民族意识影响的,是帝国主子们自己。”[30] 由于留学西方的学生以及来自俄罗斯高加索地区的土耳其移民等因素的影响,土耳其人中也逐渐产生了一种土耳其民族主义。土耳其民族主义最初在政坛上影响不大,1908年通过政变上台执政的青年土耳其党人信奉的仍然是奥斯曼主义。

但是,随着帝国欧洲各省的接连丧失,使得基督教属民的问题随着他们从属地位的结束而不断得到解决,从此只剩下一个不仅是由穆斯林统治,而且也是一个以穆斯林居民为主的帝国。然而,在帝国的改革过程中,穆斯林内部早已经发生了分化,阿尔巴尼亚穆斯林的“变节”,以及阿拉伯穆斯林的骚乱,使人对于伊斯兰认同的凝聚力深感失望。因此,执政的青年土耳其党人日益倾向于在剩下的帝国部分推行“土耳其化”政策。比如说,1916年,青年土耳其党政府颁布了语言法,规定商号帐册和来往信件必须使用土耳其文,甚至强迫阿拉伯人、阿尔巴尼亚人以及其它非土耳其的穆斯林使用土耳其语。[31] 但这在帝国政府孱弱的情况下,其效果是进一步加强了上述民族的离心力。

一战之后列强对土耳其的进一步瓜分,使得后者免去了种种纠结,现在它剩下的居民基本上都属于土耳其民族。凯末尔推行一种世俗化的民族主义思想,既放弃了奥斯曼帝国梦想,也放弃了以伊斯兰教作为认同基础。这也是1928年胡汉民所认同的模式。而对康有为来说,“保国、保种、保教”三个一个都不能少。在辛亥革命之后,清朝虽亡,但毕竟有了新政权,中国的领土也并没有被列强瓜分;“五族共和”的实行,标志着“保种”目标还不能算失败。在此背景下,康有为将重点放在“保教”上,大力组织孔教会,推动民国政府立孔教为国教。而他这么做的确信也就在于,儒教与土耳其的伊斯兰教毕竟不同,它并不会阻碍一个国家必要的变革。他期待的是中国能够像英国一样,既推动社会的不断前进,但又在文化中保留着诸多旧的符号和象征体系,从而维系认同的连续性。

对于康有为这样一位君主立宪的主张者来说,孔教与君主立宪之间存在相互支持的关系。但对于共和派来说,孔教和共和之间却未必和谐,甚至是对立的。经过两次失败的君主复辟运动之后,许多共和派认定孔教就是导致君主专制的原因,需要和君主专制一起打倒。 而康有为努力区分君主专制和君主立宪的声音,就被淹没在时代的声浪之中。中国的道路最后呈现出某种与土耳其凯末尔道路的相似性:两国都放弃了“保教”,以求得其他方面的进展。此是后话。

参考文献:

[1] 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五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4页。

[2] 参见茅海建:《从甲午到戊戌:康有为<我史>鉴注》,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510页。

[3] 康有为:《《进呈<突厥削弱记>序》》,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四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1页。

[4] 卡尔·瑞贝卡与戴东阳对此细节都有所阐发,参见〔美〕卡尔?瑞贝卡:《世界大舞台:十九、20世纪之交中国的民族主义》,高瑾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版,第54-55页;戴东阳:《康有为<突厥游记>稿刊本的差异及其成因》,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2期。戴文对康有为《进呈<突厥削弱记>序》与《突厥游记》史料考证甚详,本书在二文考证上并无新说,但试图将其纳入新的解释框架。

[5] 康有为:《《进呈<突厥削弱记>序》》,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四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311-312页。

[6] 同上注,第312页。

[7] 这一见解得益于戴东阳的分析。参见戴东阳:《康有为<突厥游记>稿刊本的差异及其成因》,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2期

[8] 康有为:《突厥游记》,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八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52页。

[9] Bey,土耳其贵族头衔,康有为翻译为“啤”。康有为的《突厥游记》已经翻译为土耳其语,see Giray Fidan,?in’den G?rünen Osmanl?: ?inli Dü?ünür Kang Youwei’in Türk Seyahatnamesi, ?stanbul: Yeditepe Yay, 2013。但遗憾的是,康有为在游记中提到的诸多土耳其地名与人名,译者无法将其与土耳其语对应上,只好采用汉语拼音,从而未能为我们理解康有为的足迹提供额外信息。笔者在研究康有为时的一个心得时,康有为用汉字写下的外文地名和地名须用粤语诵读,才更接近源初的外文发音。

[10] 康有为:《戊戌与李提摩太书及癸亥跋后》,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五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3页。

[11] 康有为:《与慕帅书》,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九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81页。

[12] 参见上海市文物保管委员会编:《康有为遗稿·戊戌变法前后》,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416页。

[13] 胡汉民:《驳总汇报惧革命召瓜分》,载《胡汉民先生文集》(第一册),台北:台湾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78年版,第398页。

[14] 胡汉民:《土耳其革命》,载《胡汉民先生文集》(第一册),台北:台湾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党史委员会1978年版,第574页。

[15] 戴东阳最早注意到两派人士在土耳其案例上态度的相似,参见戴东阳:《康有为<突厥游记>稿刊本的差异及其成因》,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2期。

[16] 戴东阳:《康有为<突厥游记>稿刊本的差异及其成因》,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2期。

[17] 康有为:《突厥游记》,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八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54页。

[18] 同上注。

[19] 康有为:《法兰西游记》,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八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9页。

[20] 康有为:《法兰西游记》,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八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5页。

[21] 同上书,第204页。

[22] 同上注,第205页。

[23] 同上注,第454页。

[24] 同上注,第455页。

[25] 戴东阳:《康有为<突厥游记>稿刊本的差异及其成因》,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第2期

[26] 康有为:《奥政党考》,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九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94页

[27] 康有为:《突厥游记》,载姜义华、张荣华编校:《康有为全集》(第八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455页。

[28] 〔美〕戴维森:《从瓦解到新生:土耳其的现代化历程》,张增健等译,学林出版社1996年版,第149-150页。

[29] 〔美〕伯纳德·刘易斯:《现代土耳其的兴起》,范中廉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357页。

[30] 同上注,第362页。

[31] 参见昝涛:《“被管理的现代性”及其挑战者——对土耳其现代化进程的历史反思》,载《史学理论研究》2009年第1期。

(文章转载自微信公众号“经略网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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