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千帆:韩愈与唐代小说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208 次 更新时间:2017-08-02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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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千帆  

陈寅恪世丈此篇为研究李唐文学之一重要文献。原稿系以中文撰作,由魏楷(J.R.Ware)博士译成英文,发表于一九三六年四月出版之哈佛亚细亚学报(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第--卷第一期。距今逾十年矣。原稿在国内迄未刊布,故承学之士鲜得见者。兹加重译,以飨读者。魏楷博士于吾华文学,所知似不甚深,故英译颇有疏失,行文亦间或费解。如《涉闻梓旧》,本清蒋光煦所刻丛书之名,乃译作She—Wen Edition of an Old Copy,可见其一斑矣。今悉随文改正,不更标举。其附注原列每叶下方者,兹改为子注,移入正文,所标引书叶数,亦从省略。皆准寅丈平日行文之例也。译成,承友人金克木先生校正,谨此致谢。一九四七年春识。


韩愈《昌黎先生文集》(《四部丛刊》影元本)卷十四有《答张籍书》、《重答张籍书》二通。(籍,《旧唐书》卷一百六十有传,《新唐书》卷一百七十六附《韩愈传》)来书二通,亦载同卷。籍第一书有石:“比见执事多尚驳杂无实之说,使人陈之于前以为欢。此有以累于令德。”愈答其咎责曰吾子又讥吾与人为无实驳杂之说。此吾所以为戏耳。比之酒色,不有间乎?”籍第二书云:“君子发言举足,不远于理,未尝以驳杂无实之说为戏也。执事每见其说,亦拊忭呼笑。是挠气害性,不得其正矣。苟正之不得,易所不至焉。”愈更答曰:“驳杂之讥,前书尽之,吾子其复之。昔者夫子犹有所戏。(见《论语•阳货篇》)《诗》36

不云乎:‘善戏墟兮,不为虐兮。’(《诗经•卫风•淇奥篇》)《记》曰:‘张而不弛,文武不能也。’(《礼记•杂记篇》下)恶害于道哉?吾+其未之思乎?”考赵彦卫《云麓漫钞》(《涉闻梓旧》本)卷八云:“唐之举人先籍当世显人,以姓名达于主司,然后以所业投献,逾数日又投,谓之‘温卷’,如《幽怪录》(参《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卷一百四十四,小说家类,存0二)、《传奇》(《新唐书》卷五卄九载裴锎《传奇》三卷)皆是也。盖此等文备众体,可以见史才、诗笔、议论。”案:籍书所云“驳杂”之义,殊不明清,未审其所指系属于一、文体,二、作意,抑三、本事之性质。若所指为第一点,则如赵彦卫所说,唐代小说,一篇之中,杂有诗歌、散文诸体,可称“驳杂”无疑。若所指为第二点,则唐代小说家之思想理论实深受佛道两教之影响,自文士如韩愈之观点言之,此类体制亦得蒙“驳杂”之名。若就第三点言,则唐代小说之所取材,实包含大量神鬼故事与夫人世所罕之异闻。此固应得“驳杂”及“无实”之谥也。

总之,设韩愈所好“驳杂无实之说”非如《幽怪录》、《传奇》之类,此外亦更无可指实。虽籍致愈书时,愈尚未撰《毛颖传》(参《五百家注音辩昌黎先生文集》卷t四《答张籍书》樊氏注。《毛颖传》见《昌黎先生文集》卷三十六),而由书中陈述,因知愈于小说,先有深嗜。后来《毛颖传》之撰作,实基于早日之偏好。此盖以“古文”为小说之一种尝试,兹体则彼所习用以表扬巨人长德之休烈者也。李肇《国史补》(《津逮秘书》本)卷下《韩沈良史才》条云沈既济撰《枕中记》(既济,《旧唐书》卷一百四十九及《新唐书》卷一百三十二有传。《枕中记》见《文苑英华》卷八百三十三及《太平广记》卷八十二),《庄子》寓言之类。韩愈撰《毛颖传》,其文尤高,不下史迁。二篇真良史才也。”柳宗元《读韩愈所著〈毛颖传〉后题》(《增广注释音辨唐柳先生集》卷二卄一,《四部丛刊》影元本)云广‘世人笑之也,不以其俳乎?而俳又非圣人之所弃者。《诗》曰:‘善戏谑兮,不为虐兮。’《太史公书》有《滑稽列传》(《史记》卷一百二十六)。皆取乎有益于世者也。”赵彦卫所谓“可见史才议论”,与李肇及柳宗元皆以《毛颖传》与《史记》并论,殊有会通之处也。

裴度《与李翱书》(度,《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及《新唐书》卷一百七十三有传。翱,《旧唐书》卷一百六十及《新唐书》卷一百七十七有传。《书》见明本《文苑英华》卷六百八十及《四部丛刊》影嘉靖本《唐文粹》卷八十四)。云:“昌黎韩愈,仆识之旧矣。中心爱之,不觉惊赏。然其人信美才也。近或闻诸济类云,恃其绝足,往往奔放。不以文立制,而以文为戏,可矣乎?可矣乎?今之不及之者,当大为防焉尔。”《旧唐书》(岑本)卷一百六十《韩愈传》云:“时有恃才肆意,亦有盩孔、孟之旨。若南人妄以柳宗元为罗池神,而愈撰碑以实之;李贺父名晋,(此句诸本皆同,据《旧唐书》卷一百三十七,《新唐书》卷二百三,及《昌黎先生文集》卷十二《讳辨》,“晋”下当补“肃”字。)不应进士,而愈为贺作《讳辨》,令举进士;又为《毛颖传》,讥戏不近人情!此文章之甚纰缪者。”从《国史补》卷下《叙时文所尚》条云:“元和以后,文笔则学奇诡于韩愈。……大抵……元和之风尚怪也。”裴度所谓“以文为戏”,与夫《旧唐书》之所指陈,皆学人基于传统雅正之文体,以评论韩愈者。在当时社会中,此非正统而甚流行之文体——小说始终存在之事实,彼辈固忽视之也。《讳辨》问题,非本文范围,姑不置论。《罗池庙碑》(《昌黎先生文集》卷三十一)则显涵深义。其中多有神怪之谈,此固可能缘于作者早岁好奇,遂于南人不经之依托,有所偏爱。若取“子不语:怪、力、乱、神”之言(《论语•述而》篇),文士所奉为科律者,以绳之,则于李肇“尚怪”之评,自以为然矣。顾就文学技巧观点论之,则《罗池庙碑》与《毛颖传》实韩集中最佳作品。不得以其邻于小说家之无实,而肆讥弹也。

贞元(785—805)、元和(806—820)为“古文”之黄金时代,亦为“小说”之黄金时代,韩集中颇多类似之作。《石鼎联句诗并序》(《昌黎先生文集》卷二十一)及《毛颖传》皆其最佳例证。前者尤可云文备众体,盖同时史才、诗笔、议论倶见也。要之,韩愈实与唐代小说之传播具有密切关系。今之治中国文学史者,安可不于此留意乎?


《程千帆全集·第七卷·闲堂文薮·第一辑》河北教育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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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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