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飞龙:政改是“一国两制”的一个坎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91 次 更新时间:2017-06-3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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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飞龙 (进入专栏)  


香港回归那一年,我读初二。早春时节,乍暖还寒,有一天我们忽然被通知到操场集合,老校长摆出了一台黑白电视机,全校师生集体为邓小平同志的逝世开追悼会。那是一个悲伤的时刻,老校长尤其提到了一点:香港就要回归了,小平同志却不能亲眼见证。小平同志那么关心香港?香港回归又于中国有何特别含义呢?那年的七一,从电视画面中看到五星红旗在香港大地升起,英国米字旗降落,竟瞬间热泪盈眶。一升一降之间,恍如隔世,中华民族似乎站立得更加坚实了。

但那时我对香港并不了解,也从未踏足香港,朦胧中感觉那是一个纸醉金迷的资本主义社会,这样性质的社会怎么与社会主义祖国和谐相处呢?在后来的学习中,我才知道,是小平同志创造性提出了“一国两制”并付诸于基本法加以实施,成功解决了香港和平回归及回归后治理的制度框架问题。

我不曾想过,自己最终的学术历程与研究对象竟然和香港密切相关,结下难解之缘。

初识香港,感受两制

2014年3月15日,我以香港大学Leslie Wright Fellow的身份第一次来港,研究课题即为香港政改。此时的我已从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毕业,就职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专业是宪法学。对香港的访学,来自于香港大学陈弘毅教授的邀请,因学术上的交往与求教,他建议我来港实地观察和研究。为了靠近学校租房从事研究,我感受到了香港的高房租和过分狭窄的居住空间,这是第一印象。除了港大研究津贴,我还得靠写稿赚收入养活自己。当然,这些问题尚能克服。后来我才知道,不是每个香港人都能努力就活得好的。

政改是“一国两制”的一个坎,是基本法未完成的课题。具体而言,它是指基本法第45条和68条之特首普选与立法会普选究竟应当怎样实现。回归以来,围绕这一问题发生了多次政治博弈,其宪制性成果是2004年关于“五部曲”的人大解释及2007年关于2017特首普选的决定。“循序渐进”是中央政府通过基本法订出的政改程序原则,但香港反对派心里没底,一天没有实现双普选,就一天不踏实。事实上,以我宪法学者的眼光,有基本法保障,即便香港未实现普选,其权利保护仍属上乘,民主程度亦相对较高。可是,香港人只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要追求一种符合“国际标准”的普选。

时代的噪音

初来港大,我发现这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校园,尽管港大的学术建制亦十分专业和国际领先。港大学生会清一色由本地学生组织和领导,在校务活动与香港学生运动中占据主导地位,香港学联领导层多由港大学生会领袖担任。2014年初的政改讨论已日趋激烈化,占中运动亦在筹划之中,我每天在港大校园来往,亲见港大校园电视、图书馆宣传栏、中山广场主题活动以及港大法学院的系列普选论坛非常密集地介入政改讨论,总体意见倾向“公民提名”以对抗中央基于基本法提出的“提委会提名”。香港的纸媒、网媒及电视亦密集报道政改类话题,“公知”、教授、牧师甚至中学生也热烈介入。初识香港,我感受到它确实不同于内地社会,是一个高度多元化及与西方价值观紧密联系的现代化社会。

管理这样一个社会有很大挑战。中央和特区政府根据“五部曲”展开了充分的政改咨询,可是反对派很难与中央政府之间形成政改共识。宏观的分歧在于2017特首普选到底按照基本法标准进行,还是按照ICCPR公约标准进行。具体分歧是,普选到底实行中央政府坚持的“提委会提名”,还是实行反对派的“公民提名”或“政党提名”。在香港,公民提名不具合法性,政党缺乏代表性不适合提名,但反对派一致反对“提委会提名”,认为还是“小圈子”。两制的张力,在政改议题上充分释放出来了。

占中抗命,本土前奏

占中为政改而来,以公民抗命为名号。公民抗命是一种概念借用,占中策划者试图将这一场争取普选的民主运动加以充分道德化和正当化。可是,他们并未细致思考:这里的“公民”是哪国的公民?以超出基本法秩序的方式追求法外普选是否符合公民抗命“终极护宪的前提?以及香港政制是否到了“百弊丛生”境地而必须鼓噪全民进行抗命?在一国两制下,这些问题都是占中策划者无力回答或有意遮蔽的。

香港是一个发达的法治社会,也是高度民主化社会,香港基本法赋予的高度自治权前所未有,香港更无美国式的种族歧视问题,抗命动力如何来呢?我对这个问题一直很好奇,因而注意观察了占中策划者的动员与论证方式:第一,通过媒体话语权与政治文宣将一切社会矛盾归结为没有普选,政府管治不对大众负责;第二,通过立法会恶质拉布阻止政府一切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的经济民生政策,拉低政府绩效和认受性;第三,夸大中央及内地对香港的渗透控制,刺激香港本地人通过追求无限制普选实现政治自保。

与这些动员策略有关,我注意到港大校园的学生活动与学术展览开始侧重如下方面:第一,校园展览中忽然增加了许多与新界东北农村有关的艺术展、规划展及学生实践考察成果;第二,中山广场上的学生会辩论更多侧重时事矛盾,比如香港青年人的“上楼难”,上升难,就业成长空间缩窄以及内地客、自由行等;第三,邀请台湾及美国等学者与机构来港介绍公民抗命经验及司法机关的“社会司法”策略。

占中本来是香港社运的一个“概念股”,以前从未发生过,一般人不明就里,甚至运动策划者心里也没底,从头至尾有点政治实验的味道。随着在港观察及与各界人士接触交流的增多,我逐渐感觉围绕政改的占中运动可能是一个概念错误和一场无结果的抗争,理由是香港普选有明确的基本法标准,而且这种普选是地方自治普选,不可能参照独立国家之标准。但是,我在香港所见闻的全部普选论坛,除了内地建制派学者的相关论述之外,很少有正面及深入触及香港普选如何与国家主权、安全及发展利益相协调的。香港人似乎觉得普选是天赋权利,是他们自己的事情,与国家利益无关。可是“两制”毕竟建立在“一国”基础上,他们长期以来只是习惯于模模糊糊接受回归事实以及尽量回避正面谈论和理解国家,甚至对国家本身抱持极大的价值偏见乃至于批判。

占中是香港社运的分水岭,也是香港本土主义在政治上崛起的基础。占中动员将其触角深深扎入香港本土之中,将保育运动、阶层平权运动、反官商霸权运动、基层民主参与运动等多种因素混杂整合进来。2014年7月1日,刚刚经历白皮书之刺激和占中公投的催鼓,反对派希望通过例行的民主大游行扩大动员。那是我第一次亲眼、全程观摩香港的七一大游行,赫然发现打头阵的不是其他任何人,而是新界东北农民方阵。占中最终只是占据了金钟、旺角和铜锣湾部分街道,始终未能深入新界地域而扩展为全港运动,可是新界农民确实参加了占中动员和实际占中,这是值得玩味的现象。

占中撕破了普选的法制表皮,将一场合法的普选改革转化为一场事关一国两制宪制基础的管治权争夺。定性变了,以占中方式争取理想普选的前途就可想而知了。中央政府以白皮书宣教于前,以“八三一决定”戒备于后,夯实政治立场与宪制门槛,但占中还是发生了,随后便是本土分离主义的兴起。

政改闯关,普选悬念

“八三一决定”是那天下午作出的,那一天我正在港大校园走廊的长凳上与友人聊天,估摸着中央的决定。港媒的反应非常灵敏,校园里也很快传来了来自北京的消息,都说是非常保守,连落三闸。当晚的香港天空乌云翻滚,空气颇为沉闷,气氛有些紧促,而占中策划者紧急商议对策,于当晚在公民广场发动“占中誓师”。不过,占中到底该怎么占?香港社会很陌生,大家都不清楚,事到临头有些“书生造反”的味道。到底怎么搞呢?先从校园里搞起,罢教罢课,再就是通过中学生鼓捣动员,一致要求中央撤回“八三一决定”。

占中在9月28日正式开始,以黄之峰冲入公民广场、现场参与者规模化聚集为起点,又经过政府现场处置的催泪弹之反作用,引发更多参与者围观及占领。这场占领历时79天,最后环节是法院颁布临时禁制令清场,黄之锋的学民思潮发动“接力绝食”,结果清场顺利,“绝食”遭到主动放弃,法治经受冲击而巩固。

2015年初,政改的主题已变换为如何在立法会闯关。70名议员,建制派只有42名,离三分之二多数还差几票。反对派决定“捆绑否决”,但其中有温和泛民议员态度一度有转向。可是,占中造成的青年伞后组织已然成军,担任着“政改纠察队”的角色,严防死守任何一名泛民议员转轨。

我的访问研究在2015年3月15日结束,在港一年的研究成果《香港政改观察》在香港商务印书馆出版,其中已隐约感觉到政改闯关不妙,但仍心怀期待。刘慧卿说“八三一决定”是个“烂苹果”,梁家杰说“袋住先就是袋一世”,可是他们这些民主派的“悲情捆绑”换来的只是香港普选民主的停滞。

2015年6月18日,8:28,建制派多数议员因协调失误未能投出赞成票,而反对派则齐刷刷地投了否决票。这个结果是两种普选标准及两条民主路线激烈冲撞的结果,表明中央与香港反对派之间在政改议题上未能形成共识,政改闯关失利。但这不一定是坏事,因为矛盾与分歧本就存在,是时候各自冷静思考及重新理解对方了,更关键的是需要重新凝聚关于一国两制与基本法的共.

闯关失利,香港普选顿成悬案。反对派一分为三,老将守住中段,温和一翼向左形成中间派,激进一翼向右形成本土分离派。反对派内部形成“重启政改”与“本土自决”两条路线,其中本土路线势力见长,通过旺角暴乱及立法会选举大张旗鼓渗透香港社会与建制框架,其由盛转衰的节点是立法会宣誓危机与人大释法。不久前,香港民主党以《站在历史巨人肩上》重述“民主回归论”,但政治偏见仍在,本土化痕迹加深,对国家的离心倾向更趋严重。这于香港的政治和解及政改重启均属不利。

2015年回内地后,我继续进行基本法研究,关注香港政制发展,在北航成立了一国两制法律研究中心。我多次返港开会及调研,发现不少声音对那次投票深感惋惜,甚至泛民主派内部也有很多人后悔了。中央政府从未关上普选政改大门,“八三一决定”仍然是政改法律基础,但未来进展需要反对派的“忠诚转化”,需要新的相互信任与共识。

政改是一国两制与香港基本法的内在命题,是一个制度之坎,但也就是个坎而已,当新的制度共识与新的国家观逐步在香港人心中扎根成长,未来的发展前景依然宽阔,一国两制的生命力依然鲜活强健。


作者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全国港澳研究会理事。来源: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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