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之元:二十一世纪的“苏维埃”并非“乌托邦”?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3087 次 更新时间:2017-06-1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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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之元 (进入专栏)  

编者按

今年是“10月革命”100周年。在苏联已经解体的情况下,如何分析和评价这100年,是一个巨大的智力和道德的挑战。但这个挑战不容回避。苏联与20世纪的中国有着非同寻常的密切关系。一个最明显的例子,就是“毛主席”这一称谓,最初是指位于江西的“中华苏维埃临时政府主席”。

本文介绍2016年美国以“民主社会主义”为纲领的总统候选人桑德斯的密友Terrill Bouricius的新型民主制度构想。Terrill Bouricius在桑德斯任Burlington市长时任该市议会议长,在桑德斯任Vermont州的联邦参议员时任该州的州议员,共有20年的地方民主的实践经验。同时,他对改革很大程度上被少数利益集团操控的美国民主体制有深入反思,和纽约大学著名数理政治学家Steven Brams等在2001年“科学”杂志上发表了改革美国目前选举制度的构想。

在总结2004-2013年间世界“民主抽签制”(分别发生于加拿大,荷兰,冰岛和爱尔兰)实验的基础上,Terrill Bouricius于2013年提出了结合“抽签”与“选举”的新型民主制度构想。根据“理解阿伦特:犹太认同与共和主义”一文中对“苏维埃”的历史分析,即阿伦特“从希腊城邦制度,杰斐逊的“初级共和国”,巴黎公社和1905-1921年间的“苏维埃”--俄语“委员会”之意--都看出了 “共和主义”的精神实质,即“由革命进程本身构建和组织的新的公共空间”,Terrill Bouricius的新型民主制度构想堪称“二十一世纪的苏维埃”。


*1920年代列宁著作中译本


纪念“10月革命”100周年,可以有“向后看”和“向前看”两种方式。前者的例子,是“纽约时报”今年2月24日开始的“红色世纪”的系列文章,至今已经发表了五篇。第一篇文章的作者是牛津大学教授David Priestland,他是“红旗:共产主义与现代世界的建构”(企鹅出版社,2009)一书的作者(下图为该书封面)。在文章中,他回忆了作为在苏联的留学生去红场看1987年“10月革命”70周年庆典的情景,至今在他记忆中印象深刻的是,当时南非国大党的领袖之一Oliver Tambo(曼德拉还在狱中)和巴勒斯坦解放组织领袖阿拉法特都在红场的主席台上。这一记忆也启发了他纪念文章的主题:苏联的存在,迫使20世纪的“资本主义”和“殖民主义”进行“改革”,尽管“斯大林主义”的“大清洗”和“古拉格群岛”给很多苏联人民带来痛苦和灾难。


从“向后看”的角度纪念“10月革命”100周年的另一个例子,是今年3月30日“伦敦书评”发表的芝加哥大学俄国史教授SheilaFitzpatrick对新近出版的五本关于“10月革命”的书的评论(https://www.lrb.co.uk/v39/n07/sheila-fitzpatrick/whats-left)。SheilaFitzpatrick教授的父亲是同情共产主义的澳大利亚人,在20世纪的澳大利亚公民权运动中曾发挥重大作用。她本人的“俄国革命”一书,今年将会出版第4版(下左图为该书第二版封面,下右图为她主编的关于苏联1920年代 “新经济政策”NEP的书的封面)。


*Sheila Fitzpatrick


无疑,“向后看”的纪念方式是必要的和有益的。在我今年的阅读中,下面三本书是对我理解20世纪的苏联历史帮助最大的:(1)瓦西里.格罗斯曼的小说“生活与命运”及以其为基础改编的电影(http://www.bilibili.com/video/av7428445/?from=search&seid=6787895896264231883),他是“斯大林格勒保卫战”时的随军记者,也是解放“奥斯维辛集中营”时的随军记者,其报道被“纽伦堡审判”作为证据;(2)Victor Serge的“一个革命者的回忆录”,他是一个“奇人”,1890年生于比利时的俄国革命流亡者家庭,1919年回到苏联参加第三国际,与列宁,托洛斯基等领袖都有个人接触,但他的思想,正如托洛斯基所说,“始终是无政府主义的”。他的7部小说之一“图拉耶夫同志的案件”的英译本由苏珊.桑塔格作序,这篇序言可以在桑塔格文集“同时”的中译本中读到;(3)著名的法国大革命历史的研究者Francois Furet(1927-1997)年轻时是法共党员,他的结合自身经验的反思20世纪苏联的杰作“The Passing of An Illusion”获得“阿伦特奖”。(下图为三本书封面)。


*(从左至右)生活与命运、一个革命者的回忆、The Passing of Illusion


但是,本文的出发点不是“向后看”,而是“向前看”。 我的问题是,“10月革命”对21世纪还有什么意义?我对“苏维埃”的理解深受阿伦特的影响。在本公号“春节特刊”中,我曾指出:


“阿伦特的“共和主义”视野非常广阔,她从希腊城邦制度,杰斐逊的“初级共和国”,巴黎公社和1905-1921年间的“苏维埃”(俄语“委员会”之意)都看出了 “共和主义”的精神实质,即“由革命进程本身构建和组织的新的公共空间”:“如果杰斐逊的‘初级共和国’计划付诸实施,那么它将远胜于我们可以在法国大革命时期的巴黎各区和民间社团中,察觉到的那种新政府形式软弱的萌芽状态。然而,即使杰斐逊的政治想象力在远见卓识上超过了他们,他的思想却依然与之殊途同归。无论是杰斐逊的计划,还是法国的societes revolutionaries(革命委员会),都极其匪夷所思地准确预见到了这些委员会、苏维埃和Rate(委员会),它们将在整个十九和二十世纪每一场名副其实的革命中崭露头角。每次它们都作为人民的自发组织产生和出现,不仅外在于一切革命党,而且完全出乎它们和它们的领袖意料之外。跟杰斐逊的提议一样,委员会完全被政治家、历史学家、政治理论家,最重要的是被革命传统本身忽略掉了。即便是那些显然对革命持同情态度,忍不住要将民间委员会的涌现载入其故事记录之中的历史学家们,都认为委员会本质上不过是为了解放而进行革命斗争的临时组织而已。换言之,他们无法理解,站在眼前的委员会制度,在多大程度上是一种全新的政府形式;也无法理解它是一种为了自由,由革命进程本身构建和组织的新的公共空间”(汉娜·阿伦特《论革命》,中文版,第233-234页)”。(下图为研究巴黎公社和苏维埃的两本书封面,这是阿伦特研究巴黎公社和苏维埃的两本主要参考书)



阿伦特和列宁对通过“苏维埃民主” 构建和组织的新的公共空间的理解是一致的。列宁的“国家与革命”第一版发表于1917年8月,第2版发表于1918年12月,中间恰好是“十月革命”,而他在第2版唯一的补充,就是加上了马克思给在美国参加林肯军队的魏德迈的信,这也正是张春桥在文革中多次引用的那封信(参见本微信公号第120期“马克思-林肯通信的历史价值与当代意义”一文)(下图为《马恩列斯论巴黎公社》封面和《张春桥家书》封面)。



列宁明确地说:


“如果不在某种程度上“回复”到 “原始”的民主制度,从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是不可能的(不这样做,怎么能够过渡到由大多数人民和全体人民行使国家职能呢?)…  旧的“国家政权”的绝大多数职能已经变得极其简单,已经可以简化为登记,填表,检查这样一些极其简单的手续,以致每一个识字的人都完全能够行使这些职能,行使这些职能只须普通“工人的工资”,并且可以(也应当)把这些职能中任何特权制,“长官制”的残余铲除干净”(“列宁选集”第三卷,第207-208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


列宁接着说,


“日益简化的监督和统计表报的职能将由所有的人轮流行使,然后将成为一种习惯,最后就不再成其为特殊阶层的特殊职能了 ”(同上注,第213页)。


在21世纪的今天,很多人会觉得列宁的构想是太“乌托邦 ”了。但我们冷静下来,环顾世界,许多国家实行的陪审团制度,其实就是“由所有的人轮流行使”管理权力的形式之一。1967年组织建立MasterCard(目前最广泛使用的银行支付卡)的Michael Phillips 于1985年合著了“公民立法机构”一书,首次提出了随机抽签产生美国众议院435名议员的制度设计(注1)。他的出发点就是:既然陪审团是随机抽签产生,为何不可随机抽签产生众议员?


实际上,亚里士多德早就论述了“抽签”是和古希腊雅典“民主制”联系在一起的制度安排,而“选举”则是“贵族制”的制度安排,在这一点上近代西方思想家孟德斯鸠与卢梭也和亚里士多德完全一致。根据目前研究古希腊民主的权威学者汉森(Mogens Hansen)的说法:“亚里士多德完成了8卷本的政治学理论论文(《政治学》)。作为理论的经验基础,他和他的学生们对至少158个城邦的实际制度做了详细的描述,其中以雅典和斯巴达最为著名。这158篇描述后来遗失了,只是从零星的资料中我们才知道其存在但是在19世纪80年代在埃及沙漠中发现了4个小纸草卷,其背面可以读出亚里士多德这篇几乎保存完整的论文,我们称其为《雅典政制》”。(下图为汉森希腊民主著作的英,中文封面)。


*汉森希腊民主著作


但是,多数20世纪的西方政治学家似乎忘记了亚里士多德关于民主与抽签的内在联系的论述。1997年,在纽约大学任教的法国政治学家Bernard Manin发表了“代议制政府的原则”一书(下图为Manin书封面),恢复和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民主抽签论。Manin指出,因为亚里士多德的“民主”定义是“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是同一拨人”,因此只有随机抽签产生“统治者”才符合“民主”的定义,而“选举“的逻辑必然导致“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不是同一拨人”,故“选举”属于“贵族制”。因为“选举”就是要选出“与众不同”的人(或者更有能力,或者更有钱,或者更漂亮),而要选出“平均的人”是逻辑上不可能的。(我在1998年“战略与管理”上曾发表“混合宪法与对中国政治的三层分析”一文,介绍了Manin当时的新书,见本微信公号第119期)。


在Manin1997年的著作之后,关于民主与抽签的研究有了很多进展。2009年,英国政治学家Oliver Dowlen发表了“抽签的政治潜能”一书(http://bookzz.org/md5/2D79F105DAA8502E23F0EFDCA9EFA119),全面综述了抽签与民主的历史和研究文献。但是,这些研究大多有一种“矫枉过正”的倾向,研究者对抽签的热情使他们往往忽略了在单一机构(如议会,如陪审团)上采用抽签产生成员也会带来的困境。其实,21世纪的生活常识告诉人们,管理公共事务也不总是那样简单(并非如前述列宁所说“每一个识字的人都完全能够行使这些职能,行使这些职能只须普通“工人的工资””)。当审理一个复杂的刑事案件的时间很长时,如何来支付随机抽签产生的陪审员的报酬是一个不容忽略的实践问题。获得2016年的“政治学的诺贝尔奖”(Skytte Prize)的Jon Elster教授在2013年出版的“防止恶治的保障:陪审团,制宪会议和选举”一书(下图为Elster书的封面)中,谈到法国大革命后的陪审团是12个随机抽签产生的人,但1941年后改成6个随机抽签产生的人,再加上3个法官,目前法国法国陪审团又恢复到12人,9人随机抽签产生,3人是法官,这是“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一种模式。同样,日常生活经验告诉我们,抽签产生陪审员,虽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的优点,但也有可能和被抽中人的兴趣和关注不同所带来的投入程度不足的困境。


*Elster


更主要的是, Manin1997年书中所强调的为何抽签在近代西方衰落的原因,没有引起近年来的抽签民主论者的足够理解与重视。实际上,Manin指出,西方近代民主理论强调统治必须建立在被统治者的 “同意”(consent)的基础上,因此抽签在近代被认为没有经过“选举”的“同意”过程,带有任意性,这是它被“选举”取而代之的主要原因之一。在21世纪的民主制度创新中,我们不可能也不应该简单回复到希腊雅典的抽签民主制,而是要探索抽签与选举的结合。抽签显然有利于打破利益集团的固化,但它对被抽中者的兴趣和能力有很高要求,几乎不可兼得。列宁在1920年代的“新经济政策”中也亲自把“专家”请回来了。


本文论述至此,就可以推出探索抽签与选举相结合的 “奇人”Terrill Bouricius了。他是美国以“民主社会主义”为纲领的2016年总统候选人桑德斯的密友。Vermont州是美国人口最少的一个州,也是美国历史上最先废除奴隶制的州,比较接近阿伦特所推崇的杰佛逊的“初级共和国”。在桑德斯任Burlington市长时他任该市议会议长,在桑德斯任Vermont州的联邦参议员时他任该州的州议员,共有20年的地方民主的实践经验。同时,他对改革很大程度上被少数利益集团操控的美国民主体制有深入反思,和纽约大学著名数理政治学家Steven Brams等在2001年“科学”杂志上发表了改革美国目前选举制度的构想(注2)。(下图为Brams书的封面) 2013年,他结合多年实践和理论思考,发表了“通过多个机构抽签的民主:雅典经验对当代的意义”一文(注3)。他实质上是要坚持列宁-阿伦特的“普通人民必须真正当家做主”的理想,但他认识到在21世纪要实现这个理想必须正视“单一机构抽签的民主”的悖论。如前面提到的,单一机构(如议会),很难避免抽签有利于打破利益集团的固化的优点和其对被抽中者的兴趣和能力的要求过高的缺点的两难困境。因此,Terrill Bouricius设计了六个机构来实现“普通人民必须真正当家做主”的理想。


*Brams


第一个机构


第一个机构是“议程设置委员会”(Agenda Council),它的成员从全民中自愿报名的公民中随机抽签产生。但它仅仅设置议程,不对法律的制定进行表决。如果未被抽中的公民具有 “设置议程”的强烈要求,在征得足够数量的其他公民签名后,可以将该议题提上议程。


第二个机构


第二个机构是各种“兴趣或利益讨论组” (Interest Panels)。他们每个由12个人组成,其成员资格既不需要选举,也不需要抽签,而只凭公民的兴趣或利益自愿参加。例如,关于已经列入“议程”的交通安全的立法的“讨论组”,其成员可能是公交车司机,赛车协会,交通规划部门,或车祸受害者家属。他们讨论的结果是立法或政策的“建议” (proposals),但他们没有最终决定权。


第三个机构


第三个机构是每个立法或政策领域有一个“评审委员会” (Review Panel)。它们类似目前各国议会中的“财经委员会”,“外交委员会”等,本身没有立法权,而是评审“兴趣或利益讨论组”提交的建议。Terrill Bouricius认为“评审委员会”也可类比于古希腊雅典民主时期随机抽签产生的“500人委员会”,它把建议交给另一个随机抽签产生的1001人的委员会做出最终立法决定。(注4)在Terrill Bouricius对州一级的各政策领域的“评审委员会”的设想中,它们总共在毛遂自荐者中由随机抽签产生的大约150人组成。“评审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他们可以聘请专家,召开听证会,并获得大约目前议会议员的工资。


第四个机构


第四个机构是“政策陪审员”(policy juries)。他们对“评审委员会”递交的法律草案进行最终秘密投票表决。他们的产生方式是在全体公民中随机抽签,而不是在毛遂自荐者中由随机抽签,在州或联邦一级“政策陪审员”至少需400人。这就是“抽签”和“选举”的结合---“抽签基础上的选举”, 最终形成正式法律。每一项新立法都将由新一批“政策陪审员”在听取“评审委员会”的说明后最终表决决定,他们的工作时间大约一周,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的三年任期不同。


第五个机构


第五个机构是“规则委员会”(Rule Council) 。它的成员由随机抽签产生,任期有限。Terrill Bouricius认为,在六个机构的新体系运行了一段时间后,产生“规则委员会”成员的抽签范围最好在已经担任过其他委员会委员的“毛遂自荐”者之内,以便“规则委员会”的成员对其它委员会的运作有所了解。


第六个机构


第六个机构是“监察委员会”(Oversight Council),其成员也是随机抽签产生。它的任务是确保规则的执行,如监督“评审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向“政策陪审员”介绍各种法律草案时要不带偏见。


TerrillBouricius生动地用一张表格来说明他的六个机构的新型民主构想为何能够克服“单一机构抽签的民主”的悖论(此处插入6*3表格)。



行文至此,如果我们回顾“苏维埃”在俄语里是“委员会”之意和列宁“由所有的人轮流行使”管理权力的理念,不难看出,Terrill Bouricius结合随机抽签和选举的设计,堪称“二十一世纪的苏维埃”。


尤其有趣的是,从2004开始到现在,加拿大,荷兰,冰岛和爱尔兰进行了结合随机抽签和选举的新型民主实验。加拿大的两个州(英属哥伦比亚和安大略)以及荷兰为了修改选举法,用随机抽签的方法产生了“公民会议”成员,他们讨论的建议再交与全州人民公投。冰岛和爱尔兰则用结合随机抽签和选举的方法产生了“修宪委员会”。例如,2013年1月成立的爱尔兰“修宪委员会”由100名成员构成,其中66名从全体公民中随机产生,33名是现任政治家,1名是议会任命的“修宪委员会”主席。2015年5月22日,基于“修宪委员会”的提案,爱尔兰全民公投修改宪法,其中包括允许同性恋结婚,这在天主教传统极为深厚的爱尔兰堪称奇迹。(注5)因为“修宪委员会”中的三分之二(66名成员)是随机抽签产生的,这可以说是“普通人民必须真正当家做主” 的理想的一次成功实践。


也许,二十一世纪的“苏维埃”并非“乌托邦”?


注释略


原载微信公众号:实验主义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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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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