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哲:网络文明时代的人类社会形态与秩序构建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02 次 更新时间:2017-05-12 18:44

进入专题: 网络文明   社会形态  

何哲  


摘要:网络社会当前人类社会最为重大的历史性转型和新的社会形态,核心区别在于产生了新的空间域态、新的社会结构和新的社会个体。在网络社会时代,社会信息更为充裕,生产合作更为远距离跨时空,生存空间由现实空间向虚拟+现实混合态共存,社会结构更加扁平,社会组成由简单静态结构向复杂动态结构转变。在此基础上,经济社会行为相应产生了几个重大转变:一是市场不再是唯一有效的——大面积的生产调度也可能有效;二是竞争不再是唯一有效的——直接合作也可能有效;三是专业分工不再是唯一有效的——多样性行为可能也有效;四是排他性的产权不再是唯一有效的——共有产权可能也有效;五是代议民主不再是唯一有效的——直接民主可能也有效。这五个方面的转变,意味着一种新的人类文明体系即将形成。进一步,本文分析了新的人类文明构建时中国的担当,认为中国应该在人类新的文明体系构建时积极担当并具有内在优势。


关键词:网络文明;社会形态;秩序;构建


作者简介:何哲,国家行政学院公共管理教研部副研究员,国家战略研究中心秘书长。


网络社会的出现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为重大的历史性变革。网络社会在三个最为根本的社会属性层面,产生了颠覆性的变革,即新的空间域属性,新的社会结构属性,新的活动主体属性[①]。越来越普遍的观点认为,网络社会的出现是不次于工业革命时代,甚至远超过工业革命意义的新的人类历史性的重大变革,人类走入网络社会,不是历史的终结,而是“人类历史的刚刚开始”[②]在新的历史阶段面前,必须要清晰的研究和预判新的社会结构和行为特征,并做好制度构建的准备。


一、网络文明时代人类社会新的行为特征


从人类技术演化与文明的进化来看,每一种新的重大的技术阶段,都对应着一种相应的历史阶段,同样也对应着一种某一具体的国家或者民族以及与之对应的文明体系的崛起[③]。在不同历史阶段之间,存在着明显的技术与社会形态的转化,人类正是在这样的转化中,形成此起彼伏的文明兴衰并整体推动人类历史的进步。




具体而言,网络文明时代中,人类社会在行为特征上的根本变化主要包括五个层面:


(一)人类生存从物理生存到现实与虚拟空间混合生存


分析人类的生存本质,可以发现,人类个体生存有三个层面,一是自我身体的生存,指人类自身存在的生理系统与外界环境进行有序能量与物质的交换,并实现自身的新陈代谢和个体延续;二是个体精神意识层面的生存,指通过意识、思维和感觉系统形成对外界的认知和自我存在的确认和延续,并形成相应的意识与思维存在与创作活动[④]。三是个体之间的社会存在,指个体之间通过互动结成社会组织并从事经济、政治、社会、家庭活动等。在这三个层面中,互联网除了无法满足人类自身生理系统的延续和存在外,其所具有的越来越逼真的场景和更强的互动能力为人类在个体的精神存在和社会存在层面,提供新的的工具和选择。并且以“物理+网络”形成的混合空间同时也能够产出更为多样的物质产品,从而更好的支撑个体生理层面的存在与活动。所以,网络文明时代的人类存在将同时存在于物理与网络的混合状态之中。

(二)社会信息由相对匮乏向相对丰裕与透明转变


在互联网出现之前的传统社会,从人类社会的早期到农业社会、工业社会乃至后工业社会,本质上都是一个信息相对匮乏的社会。信息仅仅围绕在生产和决策单元,如个体和组织,而对于整个社会而言,信息呈现稀缺和匮乏状态的。信息的产生、储存、传播的成本都是较为高昂的。为了解决信息传递的问题,社会形成了若干信息节点,政府承担起公共职责,承担远距离的公共通讯和知识的存储(如印刷、图书馆)与传播(学校、公告、报纸等),整个社会形成中心型的信息收集与分发体系。而市场同样通过等级化的市场体系,形成了逐级扩散的经济信息的收集、储存与传递机制。


网络社会由于本质上是物理+网络存在的共生态,那么就形成了一种信息丰腴与密集分布的态势。互联网本身就是一个随时获取、存储、传输、分析、展现的信息平台。物理+网络的共生态格局,其实质就是在整个人类存在的空间中致密包裹了一层信息圈,并渗透到每个社会角落和社会个体,贯穿社会行为的始终。由于有了这一层致密的信息圈的存在,从而使得改变了传统社会点状信息分布的格局,形成了大体网络均匀的信息分布。


当然,网络时代的信息分布,也并不是自然而然就会彻底改变原有的信息稀缺和不均匀地位。因为,信息分为两种,一种是相对通用的信息,另一种是高度专业化和保密化的信息。在传统社会中,无论是相对通用的信息还是专业保密化的信息都是仅仅围绕在信息生产者的附近形成致密的信息节点,信息拥有者还会通过各种手段还制造信息壁垒,如早期制造业的行会、工商业革命后期的商业秘密等。但是在网络文明时代,在三个方面改变了这种状态:首先,互联网极大改变了通用信息的分布,通用信息成为公开的任何人可以获取的信息;其次,原先相对专业的信息,也由于信息的分享,而逐步变成相对通用的信息;第三,对于最核心的专业信息,即便互联网没有实现彻底的便利获取,但是专业信息与通用信息是存在依附关系的,当围绕某一专业知识的其他周边通用知识都被容易的获取时,那么,与之相关的高度专业的信息,也就逐渐成为半透明和通过各种技术获知。

(三)社会结构由等级科层制向平坦网络型转变


自从在人类社会形成之时,人类社会就形成了各种等级科层结构,从最微观的社会单元家庭逐渐到小的村庄、氏族,再到大的社会单元如地方政府到国家,都形成了金字塔的等级科层结构。工商业革命之后,随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细化,这种等级科层结构则更为加强,在政治、经济、社会领域都表现的越来越明显。尤其是在经济领域,伴随着资本的控制纽带,大的集团甚至形成了多达几十层的复杂科层控制结构。这种科层制的发展,一方面,使得人类社会本身具有更为强大的自我组织结构和对自然与社会资源的整合与调度能力;但另一方面,也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结构的畸化、分配的不平等、阻碍了信息的共享和创新的发展。因此,当工业革命进一步的加剧了社会等级科层制的发展后,也同样蕴含了其在内部被改造和变革的动因。


传统社会的等级科层体系的形成,既是自古以来的统治阶层有意识设计的结果,但更大的原因,是等级科层制是在传统有限信息分享能力下的社会组织的不得已的必然选择[⑤]。也就是说,在传统社会中低下的信息能力的约束下,只有金字塔的等级科层制,才能够高效的形成社会结构,收集全局信息,进行有效决策。也就是说,金字塔型的科层结构,是在低下信息能力社会条件下唯一可行性的社会结构。存在等级科层的社会结构,就相应形成了不同的社会阶级,根据其所处的社会位置,则形成了统治阶层与被统治阶层。只要科层结构不变,那么这种社会结构就不会改变。因此,马克思主义深刻的分析认为,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统治阶级统治被统治阶级的工具,是有深刻的理论内涵和科学性的。


然而,网络社会从社会基础层面改变了社会的信息能力,社会的信息在社会结构中呈现出扁平、网络、丰腴、便利的特点,各种社会主体在信息工具的辅助下,相应的信息获取和决策辅助能力的差距也被极大缩小,更重要的是,通过人结成复杂的社会结构来获取、分析、精纯、传输信息并用于社会行为决策的模式,已经不再成为一种必然。这就使得传统社会发展出的复杂社会信息结构失去了进一步发展的动力,并会进行自我调整。原先高耸的社会结构,将由于社会信息分布的扁平化,将逐步演化为更为扁平、网络化的社会结构。也就是说,真正决定社会结构的是社会信息的分布和能力,而在社会信息背后,是社会之间的互动和人类对社会自然资源的调度。



(四)生产合作由近距离向远距离跨时空转变


经济是社会存在的基础和核心支撑,其直接解决的是人类对物质和社会体系的利用和资源调度,使其满足于人的需求的能力。在传统时代,所有的经济行为具有三个典型的特点。


首先是生产活动的近场化,也就是说,所有的从农业种植到工业制造到服务提供的过程,都是近距离发生和组织的。农业时代的农业经济是近距离的行为,农民必须直接在所在居住地附近进行耕种。工业时代,则进一步演化成为集中性的区域制造集群,大规模工厂的产生和垂直分工形成了密集的制造业区域中心。而服务业则更是近场化的,由于服务活动无法被存贮,因此传统时代的服务与消费是同步的,且都必须围绕在服务提供者和消费者的近距离范围内。


其次是经济决策的近场化。由于传统时代信息分布的稀缺性,使得经济行为者不可能知道遥远的经济信息,只能通过近距离的观察和可获取的有效信息如价格、产量等来进行经济行为的决策。农业时代是这样,农业决策经常产生偏差,从而发生丰年却收益更低等现象;在工业时代同样没有改变,由于经济信息无法直接传递,而是在生产链上逐级递进,往往形成了较大范围的生产信息的失真和波动,从而导致了经济决策的失败和经济周期的形成。


第三是经济交易的近场化。传统时代,不仅经济决策和生产是近场化的,经济交易也是近场化的。农业时代虽然在随着商业活动的发展,形成了大面积的交易,如全国范围内的农产品市场的形成,甚至产生了跨国的贸易,如千年以前的横跨亚欧大陆的丝绸之路,环绕地中海的活跃的贸易等。地理大发现后,世界市场则进一步形成,直到近代以来,经济全球化成为一种必然。然而,即便如此,受制于传统社会信息能力的低下,在交易中,依然是近场化的,也就是交易者只能以逐级传递过来的信息来进行交易,而不能同时掌握全局信息并实现远距离的调度。因此,在传统时代,虽然经济活动已经遍布全球,然而这一遍布全球的体系是由无数近场的小范围的经济圈相互嵌套而成的。


互联网的出现,在经济领域则深刻改变了这种形态。网络经济与传统经济模式的最大区别,就是改变了传统经济近场经济圈的模式,形成了远距离的资源全程调度与配置和经济协作。互联网起初是用于个人通讯,随后很快应用在经济领域,最初只是简单的经济信息的传递,随后发展为电子商务系统,进一步则渗透到生产领域,形成工业互联网,未来的发展,则是整个经济活动与互联网的高度融合,形成高度发达的智能物联网。在高度发达的网络文明时代,则形成了跨域地域覆盖全球的网络经济圈。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地域差异被逐渐缩短,生产者和生产者之间的协作距离也被进一步加大,形成了互相渗透互相转移的覆盖模式。甚至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角色也是相互模糊的,消费者向需求网络传达需求信息,由高度发达的智能物联网自动选择最优的生产设备,并通过自动配送或者直接传递给居家的小型快速制造设备(如3D打印)进行直接生产。在这种模式下,人类的经济模式的形态会被彻底的改变。

(五)各种人类社会组织形态将以跨越全球而存在


当生产合作超越地域的限制而形成普遍的全球资源调度圈后,人类社会的交互也将随着生产合作的延伸而进一步延伸到全球领域。越来越紧密的社会交互活动将改变原先按照地域而形成的不同的人类社会组织形态,从而形成覆盖全球的各种组织架构。人类社会将改变以地理位置为核心隔离的社会组织结构变为地理位置+社会交互认同为核心的混合组织结构。


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其实本身也印证了这种不断超越地域限制的趋势和人类本身的努力。在人类社会早期,人类围绕着若干地球上不多的适宜生存的区域建立氏族社会、形成早期文明;随后在历史演化中生存发展的文明不断壮大,扩展自身的地理领域和资源能力,并且为了地理人口等资源相互攻伐;这种趋势直到二战以后才逐渐停下来。从工商业革命之后,特别是进入到二十世纪,商业组织逐渐跨越地理边界,形成全球性的跨国公司,标志着人类社会的组织形态产生了全球形态。二战以后,国际政治的合作,形成了以联合国为核心,以其他相关国际组织和区域性合作架构为格局的跨国界组织形态[⑥]。然而这种形态的基础,依然是传统的地理国家,在地理国家的形态上形成合作。特别是普通的个体生存状态和个体归属,依然没有摆脱地理的约束。


网络文明在形成跨越物理与虚拟的存在后,则必然形成了跨越全球地理域的社会组织形态。在这种形态下,除了生产交易外,人类的其他社会交易乃至人的存在归属本身,也是覆盖全球的。这体现在三个层面:首先,网络虚拟的逻辑空间是分布在全球物理空间的,对于同一个网络页面或者服务,看起来似乎是同样的,但是实际上其服务器的物理存在可能是分布全球的数据云的,因此,这就在网络存在的基础上消除了地域约束;其次,人的生活本身是全球分布的,在网络文明,人类获取经济与公共服务资,不仅依托的是本地的局域公共商业和公共服务机构,而是直接在互联网上获取,通过全球网络来配置资源和形成交互,这就形成了社会组织管理更多是依赖网络聚集而不是现实聚集来实施;第三,人的心理归属是全球分布的,传统时代人的心理归属总是围绕着血缘、地域、民族、国家等物理生理依托,本质上还是围绕实体的依托与认同。而网络文明中,全球的人们在实体归属的基础上,也将围绕着若干网络虚拟平台或者身份进行聚集和认同,他们在现实中是某个民族的人,但是在网络上可能因为某种身份而更为认同和聚集。因为这种结构并不严格依赖现实生理物理基础,因此这种认同和组织结构也更为动态,一个人可以较为容易的改变自身的集群归属和属性认同。

二、网络文明时代人类社会组织的五大关键制度差异


之前的探讨,主要是从宏观的网络社会的基础属性来探讨网络文明的人类宏观行为特征。网络的改变不仅体现在大的跨地域合作、网络化水平结构等宏观方面,而在若干具体的领域方面,网络文明也将体现出迥然的不同特征。简而言之,在市场、竞争、分工、产权、代议等核心已有的人类文明的关键制度上,网络文明都产生了新的特征。


人类在经历了数千年的演化后,直到近代的工商业革命,形成了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工商业文明,并成为在进入工业时代后的主流性文明。正如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第一章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进入到二十世纪后,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不断发展爆发,在经济上表现为历次大危机,而在世界政治上表现为两次世界性战争和多次局部战争。尽管如此,资本主义所代表的基础属性依然在全球范围内发展,因为资本主义本身是中性词,代表了人类在进入工商业文明后的社会属性本身。在其他的社会形态中,依然大量吸收了这些属性。


所谓近代资本主义文明,或者工商业文明,其核心是什么,就是五个方面,即自由的市场体系,有效的竞争,经济活动的专业分工,财产分配的产权制度,社会管理的代议制度。而在传统社会中,这五个方面是很难被替代和改变了,无论什么意识形态的国家,其经济与管理的有效性都与这五个方面高度相关。所以,工商业文明具有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的阶段性属性。


然而,人类进入到网络文明阶段后,在基本社会存在属性产生飞跃性的发展的基础上,传统工商业文明的五个核心方面,也将产生根本性的改变。


(一)市场不再是唯一有效——大面积的生产调度也可能有效


市场的出现是人类剩余产品交换的自然产物,市场的核心在于通过平等的交换而使得交易双方都得到自身相对稀缺的产品,从而满足各自的需求。人类近代以来的飞速繁荣,与市场的发展和市场制度的构建高度相关。可以说,资本主义工商业文明,首先就是市场文明,所以今天将工商业经济称之为市场经济、市场体制[⑦]。通过市场,实现了三种功能。首先,是价格信息的传递,这是最重要的。其次,在价格信息后,间接反映了社会资源稀缺性的分配状况;第三,通过无数市场的连接,调度了世界范围内的经济活动(即图6的近场环)。而在传统时代,尽管有各种方式来调度分配经济资源(如通过权力分配),然而,市场的方式即通过价值规律进行自由交换的方式是最为有效的。所以,人类工商业文明的繁荣,就是市场本身的胜利。


然而网络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一点,网络改变了传统社会信息传递衰减和高昂的交易成本的现状。在遥远的距离上网络可以以极低的成本和几乎同步的传递精确的信息,这一点就改变了传统社会必须依靠市场来逐级传递生产-需求信息的体系架构。处于遥远位置的生产者同样可以仅通过网络调度实现有效的生产,而不再必须接触于近端的市场。此外,网络时代,不但直接实现了人的连接,也实现了生产设备的直接调度,远程的生产与市场需求和设计、加工等信息,都可以通过智能物联网实现交互,实现远端设备的直接调度和生产。在这种供需信息的透明化和生产设备的远程即时调度,具有了对每个社会个体给与充分差异化满足的可能性。这就意味着超越市场的直接远程调度体系也将是有效的,甚至是更为有效的[⑧]。


(二)竞争不再是唯一有效的——直接的合作也可能有效


在传统社会中,市场之所以有效,是建立在两个外部条件假设和一个内部条件基础上的。两个外部条件一是市场信息的充沛性和交易成本为零;另一个是建立在充分的自由竞争上,从而使得每一个市场中的个体都能处于生产效率的前沿面。一个内部条件是个体是理性人。这是传统市场理论的基础。然而这两个外部条件在传统社会在传统社会并不是被完全满足的。首先传统社会由于信息的整体稀缺性从而导致社会总体交易成本总体很高;而充分的市场竞争也由于各种形态的垄断从而导致了对竞争的抑制。然而传统时代,市场依然是最为有效的资源配置机制:一是过高的社会整体交易成本从而导致通过逐级平等的交换是更为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和经济信息传递机制;二是尽管市场存在各种垄断,但竞争总是存在的,这比单纯通过其他机制如权力和等级来分配资源更为有效和调动社会为了竞争资源从而提高生产效率。也就是说,在传统社会中,市场虽然是不完美的,但是却是最不差的资源调度机制。


然而,传统经济体系的两个基本条件限制在网络文明中,得到了根本的改变,首先,在信息方面,网络改变了传统社会信息稀缺和信息能力低下的状态,从而导致了根本上交易成本的下降,而交易成本下降的一个根本结果是导致市场范围的更加扩大和市场内组织的多样化,最终会导致通过直接调度的方式也可以实现资源的最大化配置,这就是新制度经济学著名的科斯定律的结果。其次,是改变了传统市场竞争的问题,由于网络改变了信息和相关技术能力的稀缺性状况,从而使得网络中的每个个体都存在方面的进入市场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从而极大改变了市场中各种垄断的状态。也就是说,对于传统经济形态下导致市场更为有效的外部条件在网络社会得到了根本的改变。这就形成了新的基础,特别是对市场的竞争关系而言。


传统市场中需要竞争来自于两个原因,一是从宏观上通过竞争使得每个市场主体都有动机改善自己的效率从而在宏观上得到效率改善;二是从参与市场的竞争者而言,则往往由于市场信息的掌握的有限从而导致了生产决策的失误,使得产生了过度的竞争。以上的两个是相互制约的,而对于后者而言,则在宏观上产生了反复的经济波动和在微观上形成了大量的经济浪费。对于传统市场而言,这种经济波动与浪费则被视为一种形成长期市场均衡的必要代价,通过必要的浪费和淘汰,从而使得效率落后的市场竞争者退出市场保持整体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


网络文明在信息分布与能力方面的根本改变,从而使得这种传统的高昂代价的竞争体系未必是唯一有效的。通过对更为明确的需求市场信息掌握和生产资源信息的掌握,从而在生产者生产时,就形成生产资源对需求的直接匹配,就从根本上避免了来自于通过传统市场竞争盲目生产形成了大量无效浪费。而对于竞争关系的生产者而言,也可以通过明确的细分市场定位,从而回避无效而浪费的竞争。而由于整个市场内信息的透明,包括利润水平、盈利能力、技术能力,一旦竞争的减退形成了垄断产生了超额利润,那么潜在的进入者可以迅速的进入新的领域。这也就是说,网络文明中经济中的竞争不是被完全替代,而是用潜在的竞争和更为明确的市场信息遏制了无效浪费的竞争,使得生产主体可以通过合作形成的耦合网络来实现更为有效的经济体系。


(三)专业分工不再是唯一有效的——多样性行为可能也有效


近代人类工商业文明之所以创造了辉煌的物质财富,看似简单的分工是重要的机制。斯密在其《国富论》里对生产分工的效率提升就进行了阐述,通过工序的分解,可以成千上万倍的提高产品的生产效率。进入到二十世纪,移动流水线的发明,更将分工推向了极致。分工的价值,就在于将复杂的生产工艺尽可能的简化,从而使得每个环节的劳动复杂度降低,一方面便于进一步提高效率;另一方面也极大扩大了劳动者的来源,缺乏高度技能的劳动者通过简单培训就可以参与到复杂的大工业之中。并且通过特定的生产节拍,使得整个流程高效的组织运转起来。因此,生产上的分工不仅仅是简单的工序分解,而是整个传统生产体系的再造。在生产过程是这样,而在更大的领域,同样如此。分工促进了整个经济形态的重新细化和组织,每个细分领域都可以通过对自身资源的更优化,使得每个细分领域的效率更高,创新更强。细分领域和产品再通过大的市场和组织机制整合起来。因此,在这个意义上,传统的工商业文明就是靠微观上的分工机制解决微观生产效率问题,再通过市场机制解决资源匹配和宏观效率问题,共同形成了人类社会前所未有的高效经济体系。


然而,传统社会分工的重要性,是建立在两个前提上的,一是以人类本身为基础的生产系统具有高度的专业有限性,无法掌握复杂多样的技能,因此,很难在高水平同时从事复杂的多样性劳动;二是生产资源的分布是不均衡的,因此,生产专业化是资源专业化的结果。这两者在网络文明时代,都将产生重大的改变。


首先,网络文明是建立在智能生产系统基础上的文明体系,改变了传统单纯建立在人的基础上的生产体系的单一属性。人类的经济体系的发展历程从使用工具的角度,就是不断创造工具从而减轻和替代人类劳动的过程。这一进化过程在进入到工业革命后被飞速的加快了。至今为止,人类已经历了三次较大程度的工业革命,十七世纪左右的第一次工业革命解决了用蒸汽动力替代人力的问题;十九世纪末的第二次工业革命解决了用电驱动从而使得全社会进入了便捷的机器动力时代;二战后的第三次工业革命,则用了大量的自动化和信息控制手段使得工业体系进入到信息化时代;而目前所进行的第四次工业革命则在网络化和智能化方面产生飞速的进展。最终的目的,是进一步减少人在经济体系中的劳动,建立更为高效、智能的生产系统。伴随着信息化、自动化特别是智能化生产体系的建立,原先工业时代所形成的专业化生产也将被改变。在传统时代,工业设备的用途是相对单一的,往往只能从事特定的产品制造,因此,传统时代的工业体系是大批量生产的。无法解决小批量定制化的个性生产。这就是受制于刚性生产体系的单一化。然而,智能制造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了这一问题,如数字车床,通过设计程序的改变就可以高效的加工各种形态的零件;工业机器人同样通过多余度的运动能力,可以非常容易的在多种复杂劳动中进行切换,并高精度的完成劳动任务(而人类则需要经过重新培训才能切换)。这就意味着工业时代的专业化限制被改变了。


其次,当网络经济进一步发展后,高效物流系统和生产条件的改善,也使得对自然资源依赖也被极大的减弱了。原先依赖于原料产地的近距离加工的工业模式也随之产生了深刻的变化。工业地可能并不靠近于原料产地,而是更靠近于市场,或者劳动力成本或者综合制造成本的洼地,或者哪里都不靠近,只是全球市场进行均匀的布局。这就意味着传统上依赖自然资源稀缺性的专业分工也被打破了。


更进一步,网络文明中由于个体信息能力和知识技能的飞速发展,从而使得行业专业的隔阂也由于知识和信息工具的传播而被打破了。同样的个体,可以相对轻易的从事原来被行业壁垒隔阂的专业或者垄断领域,这一方面极大的调动了剩余闲置的社会资源,另一方面也根本解决了专业分工才能产生效率的传统经济模式。一句话,在网络文明中,混合多样式的劳动与生产,无论对于机器还是对于人而言,同样也可能是高效的。


(四)排他性的产权不再是唯一有效的——共有产权可能也有效


人类在工商业时代所创造出辉煌的物质体系,还受益于产权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产权的意义在于构建独立的财产归属的制度体系,从而保障每个财产所有人对财产的占有和使用[⑨]。产权是市场体制的基石和前提,因为市场体系的前提是合理公平的交换,而交换的前提是物品具有归属权和使用权。一个主体必须用自身所占有的物品与他人交换,或者受到其他物品所有人的委托从事市场交换。通过产权制度,实现了三个有效的目的:首先,确定了经济体系之中的物品的合法占有和使用权利,经济主体由此具有稳定的财产支配能力,使得经济主体具有增加财富的动机;第二,通过确保物品的归属,确保了整个物质体系循环的稳定性,因为每个经济物品都是有归属的,在经济活动中,有人为其负责;第三,确定了未来经济活动的收益归属,从而使得经济主体可以放心大胆的投资从而获得未来的收益。这三点,确保了经济体能够不断的拓展其范围和不断面向未来发展,并持续稳定的回报给参与经济活动的普通个体。


可以说,产权制度的建立是传统工商业文明市场体系的基石。也正因为此,工商业文明启蒙时代的思想家都将产权置于重要的地位,如洛克在其1690年所著的《政府论》中就指出,政府最重要的职能就是保护产权和建立法律[⑩]。近代以来的经济发展历程亦证明,产权制度建立和保护的好的国家,经济自然就会不断发展和良性循环,反之亦然。


传统时代的产权制度具有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产权的高度排他性。也就是说对于一个物体而言,要么是属于这个人的,要么是属于那个人的。而共有产权只存在合作组织上,通过法律规定来确保理论上的财产共同归属。然而在具体的占有和使用上,依然是具有高度排他性的。这是由于传统时代的物质体系特点决定的。首先,传统时代的物品具有高度的物理依赖,在使用时,一个物品要么掌握在这个人手里,要么掌握在另外的手里。其次,传统时代的计价方式较为困难,用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就是交易成本过于高昂,如果一个物品是两个独立的个体共同产权的,那么如何衡量两者的使用频度和进行内部交易,是一个极为困难的过程。所以传统时代,排他性的产权是一个既简单又现实的解决办法。而理论上的共同产权,则要面临着一系列复杂的委托代理和管制问题,如股份制公司,就发展出来一整套完整的管理复杂股权的机制。所以,股份制公司也是人类在工商文明时代的伟大制度发明,其解决了排他性产权基础上的合作机制。然而即便股份制公司,其对于具体的产权归属也是明确的,即一个设备要么是这个公司所有的,要么是另一个公司所有的,很难出现这个设备是这个公司占有三分之二,那个公司占有三分之一。因为很难进行内部使用的定价。


然而,这种局限在网络时代得到了根本的改变。首先,网络时代可以精准的对共有产权物品的使用频次进行精确的计量,从而使得原先共有产权复杂的内部定价磋商机制得到根本性改变,一个物品可以被多个人共有产权,然后再给予精准的使用排程,从而解决共有产权的使用沟通问题。而来自于网络精准的监测能力,也对实际的使用和费用能够得以计量。这就在技术上解决了共有产权所产生的使用不对等和交易费用高昂的问题。其次,网络技术的发展不仅解决了共有产权物品的投入与使用问题,对于共有产权的收益分配也可以更加明确的归属。传统时代受制于信息能力的约束,使得对于共有产权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状态难以实现有效监督,因此,发展出了一整套完备的解决委托代理问题的分权监督机制。然而,这种机制依然是不完备的。其核心在于信息的不对称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网络时代的信息能力使得资源的使用和产生的收益可以清晰的被共有产权的所有人所掌握,从而约束受托人的寻租行为。


网络时代共有产权问题的解决,将产生两个作用:一是促成了分享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分享经济本质上就是将原先排他性的产权物品通过网络技术将其使用权和获益权分享出去,从而获得经济收益。分享经济早期,是对具有明确产权归属的物品的使用权进行再次分享。而进一步的发展,将会出现对于共有资源的多个产权归属。比如被远程托管的生产设备,被多个团体所拥有,根据不同的团体的产权份额进行使用权分配和出租等都将是一种可行的产权方案。二是在更大层面上,促进了共有产权经济体系的发展,这既包括传统公司治理中委托代理问题的完善;也进一步促进了传统公有制产权体制的进一步完善,使其资产受托方改善效率,服务于产权所有人利益,并完善将收益回报于产权所有人等一系列问题。


(五)代议制度不再是唯一有效的——直接民主可能也有效


以上几个方面主要集中在宏观和微观的经济制度的改变,在宏观的社会政治制度方面,网络文明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这个影响就是,网络可能改变长期以来人类必须依赖代议体制的现状,使得大范围的直接参与决策同样成为有效的模式。


在网络文明之前的传统时代,所谓现代政治,就是指民主政治。是指主权在民的整个社会的宏观政治体制。这一点,无论对于当今世界的何种意识形态国家,东方还是西方,都是承认的,即主权在民。只是在具体的实现途径和形式方面有所不同。然而,无论何种实现形式,但其主要的原则依然也是统一的,即在管理上形成了委托代理的代议体制。这就是传统时代的人类社会管理体制,即主权在民的政治价值+委托代议的管理模式[11]。


这一模式的基本思路与逻辑就在于,虽然国家与社会的根本主权属于公民,但由于公民人数众多,受教育程度、专业知识与技能参差不齐,加上地域广大和信息传递与收集的困难,所以,很难就具体的问题快速的形成决策。因此,为了解决这样的问题,就必须发展出一整套复杂的权力制度安排,将普通公民所拥有的日常管理社会的权力,让渡给专业人士,同时保留对权力让度的监督与收回权。这一切,都是为了解决在信息能力有限下大面积、多人口情况下的复杂问题决策的有效性。这就是代议体制的逻辑,自近代启蒙时代以来,直至二十世纪,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形成了各种形态的代议体制。因为,代议体制是传统社会高度发达后必须采用的体制。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公民直接参与决策,这种体制只适用于小的范围,在希腊,公民大会的数量不过是五百人,柏拉图则认为城邦的公民人数以约5000人为宜[12]。而近现代以来,直接决策更只是适用于在社区层面与普通公民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方面,在大的国家管理领域,只有某些国家在很少的事情上被迫采用全国公民投票的方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传统社会中,不具有大量人群直接决策所需要的信息透明和日常事物的处理能力。同时,大范围直接民主的经济成本也是极高的。


但是网络时代逐渐改变了这一现象,体现在四个层面,首先,从普通公众的信息接受而言,网络提供了普通公众丰富的信息渠道和信息内容,使其能够对不在身边发生的事产生足够的感知和判断;其次,网络也提供了快速汇集公民意见的渠道,无论是几千、几万、还是千万、亿级别的公民意见,都可以快速的进行汇总。第三,不断发展的新的人工智能技术,也可以实现对大规模公民意见的深度分析。最后,网络提供的更宽广的公民意见交流平台,对于同一议题的讨论,也会更为深入,而深入的结果,是会有助于形成一致性的社会共识。总而言之,这些技术体系都极大改变了传统时代对代议式体制的高度依赖。


因此,对于未来的社会管理体制而言。在社会组织体系的各种层面上,更大面积的直接性民主和协商性程序会同时更多的出现,在大量的公共事物上,通过公开的议政平台,实现进行充分的各种公共讨论,形成主流共识,再通过群体性的意见表决系统进行大面积投票,形成一致行动策略,将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管理现象。


三、通向人类新的文明形态的策略方向


在如上的篇幅中,已经充分表明了,网络社会将形成与人类传统工商业文明所重大不同的新的文明形态。而在通向新的文明形态的阶段时,更需要传统社会做好社会演化的策略准备。本文的重点在于之前阐述新的文明形态,受篇幅所限,策略部分只是简要提及。


(一)积极鼓励而不是回避网络技术的发展


在人类历史中,任何阶段性的转换,都会在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产生各种对原有社会技术的替代和冲击。这种冲击在第一次工业革命初期表现的尤为明显,大机器在迅速提升生产效率的同时,对众多传统行业产生了极大的替代作用,在某些领域产生了严重的失业问题。然而,这种负面的作用,远远比不上工业革命所带来的正向作用。同样,在网络时代也是如此,网络技术的发展,将直接改变传统的生产生活形态,也会产生相当多的社会问题,面对这种情况,一个基本的态度和策略还是鼓励而不是回避或者限制技术的充分发展和应用。因为,技术本身的进步同样会带来问题的解决,并且对技术进步的抑制,也是很难实现的。更何况,在激烈竞争的世界格局中,国家之间只有进一步鼓励技术,才能够在世界文明之林的竞争中得以生存和占据主动。


(二)积极适应而不是抑制网络社会的发展


对于技术本身要采用积极的视角,对于技术所引发的新的社会结构和组织形态的变革,同样也要采用积极的态度来适应。工业革命直接导致了原有欧洲落后的农业封建制的瓦解,逐渐形成了近现代的工商业文明的社会体制。同样,网络社会的发展,也必然对世界范围内传统工商业文明的社会管理体制产生极大的冲击,逐渐形成超越地域、超越科层的更为扁平、更为动态的新型网络社会体制。正如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观点认为,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对于生产力的进步本身,是无可阻挡的,而同样对于生产关系的适应性进步,也要用进步的眼光来看待,而不能更多的被传统利益所捆绑,抑制社会自身的进步。


(三)用未来而不是用传统的视角和方式来看待和管理网络


当技术与社会两方面都要采用积极的态度之后,在具体的适应策略方面,更重要的是用未来的视角和工具来看待和管理网络。在很多现实领域,虽然很可能在观念上已经做好了适应和促进网络发展的准备,但是,受原先管理思维和体制的制约,可能沿用的是原先的政策工具和管理方式进行鼓励和管理,而很可能本身在新的时代面前,原先的政策工具本身就是无效和适得其反的。这就需要,不但要有拥抱和适应网络社会的观念和准备,更要有面向未来构建人类新文明形态的勇气和长远眼界。


四、结语


如前反复所述,本文的一个基本观点是,人类正在发生的以网络为核心的社会变革,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为重大的社会变革。其意义,不但堪比工业革命,更会远超工业革命。人类自工业革命以来的社会形态构建,与工业革命同时代甚至超前的思想启蒙时代的制度构建努力密切相关。在今天人类正在进入新的文明阶段时,同样需要同步的社会制度领域的前瞻性构建努力,为今后人类进入新的社会文明形态打下思想和制度准备。在此领域,目前的研究依然远远不够,本文只是抛砖引玉,迫切需要更多的学者关注和进入。


注: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面上项目:网络社会的基础特性及其公共治理策略研究(14BGL110)

[①] 何哲:《网络社会的基本特性及其公共治理策略》,《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第3期。

[②] 曼纽尔·卡斯特尔:《网络社会的崛起》,北京:社科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578页。

[③] 刘易斯·芒福德:《技术与文明》,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09.

[④] 孙伯鍨:《马克思的社会存在论——兼评卢卡奇的社会存在概念》,《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2001年第2期。

[⑤]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⑥] Drori, G. S., Meyer, J. W., & Hwang, H. (2006). Globalization and organization: World society and organizational chang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⑦] Baumol, W. J. (2002). The free-market innovation machine: Analyzing the growth miracle of capitalism.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⑧]何哲:《网络经济: 跨越计划与市场》,《经济社会体制比较》, 2016 年第2期。

[⑨] Pejovich, S. (1974). The economics of property rights (p. 46). E. G. Furubotn (Ed.). Cambridge, MA: Ballinger.

10 洛克:《政府论(下)》,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第82-83页。

11 约翰·密尔:《代议制政府》:商务印书馆,1982年

12 柏拉图:《法篇》,《柏拉图全集(第三卷)》,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498-499页。


原载《南京社会科学》2017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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