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炜光:餐巾纸上的税收革命——拉弗曲线传奇之一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1709 次 更新时间:2017-04-02 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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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炜光 (进入专栏)  

一场晚宴与餐巾纸上的几条曲线

1974年12月的一天,一群美国人汇集在首都华盛顿的一家名叫“双洲”的餐厅里聚餐。这是一家古老而宏伟的餐厅,坐落在宾州大道上,与美国财政部大楼相对,跟白宫只隔着一栋建筑。当晚参加聚会的这群人里,有《华尔街日报》社论版副主编瓦尼斯基(Jude Wanniski)、白宫办公厅主任拉姆斯菲尔德(Don Rumsfeld)和他的助手切尼(Dick Cheney)。还有一位,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亚瑟·拉弗(Arthur Laffer)博士。

拉弗当时还是个年方34岁的小伙子,开始的时候他只是静静地坐在角落里听旁人高谈阔论。据在场的人回忆,当大家谈到福特总统制止通胀和经济脱困的计划时,这位年轻的博士从口袋里掏出一支圆珠笔,随手在一张餐巾纸上画了几条曲线,据说是用来说明税率和经济增长的关系。当时旁边的人也没多加注意,大家继续吃饭、聊天,之后也就散了。如同那里举行过的几百场政治圈晚宴一样。

归齐还是编辑先生更敏感些。瓦尼斯基事后偶然想起了这件事,在《公共利益》(The PublicInterest)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把拉弗博士随手画的那几条线展示出来,而且给它起了个好听的名字:“拉弗曲线”。这已经是几年以后的事情了,却引起了当初未曾发生的“共振效应”。小布什任内升任副总统的切尼回忆拉弗曲线产生的过程时说:“拉弗想要阐明的重点,正是供给学派的理论基础,那就是:减税能够改变人们的行为——人们会更加努力地工作,创造出更多的产值,我深信维持低档税率的重要性,我还相信这样做能够为政府提供出更多的税收。在里根任期内,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成为供给学派的拥护者。”

这个当时还缺乏完整体系的、尚未发展成熟的“异端”学派,异乎寻常地受到美国政府的青睐,成为“里根经济学”(又称‘里根经济复兴计划’)的主要理论依据。拉弗本人就是因为这几条留在餐巾纸上的曲线而一举成名,被奉为“供给经济学之父”,亦成为自20世纪30年代“精品经济学家”凯恩斯之后迅速施展政治影响力的经济学家。这一现象在西方经济学说发展史上也是极为罕见的。


高税率不一定增加税收,低税率不一定减少税收

拉弗曲线有着不同一般的逻辑,这逻辑似乎只有用在税收问题上才能够成立,不懂或不愿费心观察研究税收问题的人,似乎很难一下子就明白这个独特的逻辑:高税率不一定增加税收,而低税率不一定减少税收。

它从学术上阐述了这样一个原理:导致零税收的税率一定有两种,一种是零税率等于零税收——看似什么都没说,其实不那么简单,因为同时还存在着另一种情形:100%的税率也会导致零税收。因为如果政府把你的所得全部拿走,那你也就不会再去工作了。无人创造财富,也无人照章纳税了,政府收入来源就会枯竭。但实际上,人们为了生活还是要工作的,只不过他们不会再规规矩矩地申报纳税而已。

拉弗曲线阐述的另一个道理是,在零与百分之百这两个税率之间,有两个税率能产生一样的税收结果,即在较小的税基上实施较高的税率,以及在较大的税基上实施较低的税率。拉弗曲线并未断定减税会增加税收还是减少税收。税率改编后的税收额如何变化,还得看其他因素的影响,如税收征管力度、法律的执行情况、税负计算的口径和时间,以及地下经济的规模等等。

如果沿着曲线的走向观察,你会发现左边的纵轴越高,税收不仅不跟着升高,反而会愈加递减。理由很简单:当税率上升到过高的位置时,人们投资和创新的热情肯定会下降,政府的收入自然会减少。那么什么是税基呢?它不过是某种税的经济基础,例如流转税的课税基础是流转额,所得税的课税基础是所得额,房产税的课税基础就是房产的价值等等。说到底,影响税负的最重要因素还是在税收之外:工作热情、投资动力和创新的积极性,以及人们为了做这些事甘愿承担什么样的风险等等。税收与它们个个都密切相关。

供给学派主张减税政策或轻税机制以促进经济增长,其实并非是全新的税收理念,也说不上是激进的观点。如斯密在《国富论》里的说的:“高税率会阻止人们购买课税商品,或鼓励走私,而政府税收反而不如税率较低的时候。”斯密还说:“法律和政府的目的,是保护那些积累了巨资的人,使他们能够平安地享受劳动成果。”

奥地利学派被认为是古典自由主义忠实传承者,它的思想领袖之一米塞斯说,如果人们无法获得本属于自己的资本,那他们宁愿把它们毁掉。他指出:“人们通常认为这种没收式的课税只是有损于直接纳税的富人,很明显,这是个谬误。”他引用安•兰德小说《阿特拉斯耸耸肩》中的故事说,石油家被政府掠夺,最后宁可烧毁他的油井,也不把财产交给掠夺者。由于资本额的减少,经济的发展和技术进步将受到阻碍,劳动生产率难以提升,工人的实际工资率也无法增加。

中国学者经常把凯恩斯划为政府扩张和重税主义的代表人物,可能是一种误解。早在1931年,凯先生就指出:“税负过高,反而无法达成当初增税的目的”,“如果能做到耐心等待政策发生效力,则减税要比增税更有利于实现预算平衡。可是现在的政府对此持完全相反的态度,就像处于亏损状态的企业主一样,在经营业绩下滑、亏损增加的时候,仍然傻傻地等待有利的核算结果出现,以为再度涨价才是明智之举。其实完全不是这样。”(《凯恩斯选集》1972年英文版)


拉弗的征税六原则

这当然属于看似直白、实则艰深的经济学理论,直到今天很多学者仍未能解其中深意。归结起来,拉弗先生在他的著作中所阐释的征税原则主要有以下六条:

原则一,政府只要向某事物征税,就会导致相关经济活动的减少。具体说,会减损生产者和消费者所能获得的市场盈余。这说明政府对工作、储蓄和投资的课税应当尽量压低,才不致于妨碍这些活动的正常进行。而且事情还远没有到此为止。过高的税率进而会中止一些本来可以继续进行的交易,于是政府自身也会成为利益受损者。因为如果那些交易能够正常进行,政府本来是可以征到税的。曼昆在他的微观经济学里阐述的“无谓损失”原理,就是对这个理论的进一步诠释。

原则二,最佳税制应该能够具有帮助穷人致富的效用,但不能导致富人变穷。拉弗指出,日常生活中,“扶贫”的最佳办法是给穷人创业和发展创造更多的机会和空间,但政府却更热衷于用高税率惩罚和剥夺富人。在历史上,政府通过高税率来重新分配财富的做法很少有成功的先例,而经济增长却会因此而受到拖累,国民所得被严重拉低,最终使每个人都变穷,区别只是谁更穷和谁最穷而已,如此经济社会的发展将会失去动力。

原则三,高税率对经济损害大,但是在较高水平上降税,比在税率较低水平上的降税效果更好,更能更有效地扩大经济产出和税基。拉弗先生不厌其烦地以数据分析的方式阐明这个道理,其对执政者的启示是,亡羊补牢胜过一错到底。减税,或者说持续性地实行轻税政策,永远是正确的选择。

原则四,过高的税率终会导致税收征收量的减少,这是拉弗曲线给人们的最重要的提示,这个结论也可以做反向的理解,即适时减税,税收收入不见得会减少,甚至反而会增多。上个世纪100年间,二十、六十和八十年代都出现过因减税运动的发生而政府收入大为增加的案例。

原则五,理想的税制应当具有较强的中性特征,尽量在不扭曲或拖累经济活动原有状态的情况下获取税收,要做到这一点,就不能只是围绕着税率高低做文章,而是要想方设法地扩大税基。只要税基足够大,政府完全可以将税率维持在低档的水平上,甚至可以考虑实行单一税率。

原则六,税收竞争是不可避免的,但它应当有利于资本与人才的任意流动。正如拉弗所说的:“幸好,外门的城市和乡村,没有柏林墙的屏障,这意味着,人口和经济资源可以自由迁徙到各行政区域去,从高税负地区迁到低税负地区去。”现在,拉弗的这个预言早就成为现实,经济全球化与自由贸易深刻地改变着这个世界,资本与利润的流动性成为各国减税的压力。它证明了斯密早在200年前就指出的那个道理是成立的:低税负国家的竞争力要远高于高税负国家。


拉弗曲线对中国的四点启示

将拉弗曲线原理分析用来中国当前的宏观税负和企业整体税负,至少可以得出以下启示: 

第一,减税与政府收入的减少不是一个概念,应将其区分加以认识,因为在税率高端上减税会导致税收收入的增加,而不是减少,可是现实中学者们经常把它们混为一谈。

第二,政府收入减少不一定是减税政策产生的效应,也可能是前期政策不当消灭了一部分企业、税基已然受损的表现,所以不能直接用来证明当期政策的成功,还要做具体分析。

第三,税率未变,不一定企业税负就轻,这也是部分学者用来批评别人的理由,但实际上还要考虑税负转嫁问题,如果是增值税,还要看其获得进项税额是否充分,能否应抵尽抵;如果是所得税,还要看费用扣除过程是否充分,能否做到应扣尽扣。

第四,征税并不是征到企业关门倒闭的程度才算税负过重,如果企业纳税后无法保持市场平均价格,或获得市场平均利润,即使税率没有改变,税负就已然过重了,所以不能用企业尚未倒闭来证明税负不重,而是应当把税收禁区线划在维持企业正常投资和创新的临界点上。

这最后一点,是连拉弗先生也没有解决的“诺奖”级别的问题了,但它却是一个真实世界里的真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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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陈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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