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雪峰:没有村庄政治,给农民做好事都难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869 次 更新时间:2017-02-10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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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阎云祥《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书提出“无公德的个人”,以描述农村中出现的那些只讲权利不讲责任和义务的人。这种“无公德的个人”看似在争取个人权利,具有与现代社会公民相似的气质,实际上却只是过度功利的个人主义的畸形发展。阎云祥认为,“无公德的个人”出现原因是“私人生活的充分自由与公共生活的严格限制”的结果。

阎云祥关于“无公德的个人”出现原因还可以讨论,“无公德的个人”在当前中国农村却有相当的普遍性。

除了“无公德的个人”以外,还可以有更多造词,比如“无约束的个人”、“无敬畏的个人”、“无底线的个人”、“无责任的个人”、“无义务的个人”、“无集体的个人”,等等,所有这些造词,都指向当前农村中普遍存在的权利与责任和义务不匹配的个人。

这些个人只讲权利,只讲个人利益,不讲公德,不讲责任,不愿承担义务,甚至没有基本的敬畏与底线。在当前村庄社会结构性力量快速衰落的格局下面,过度功利的个人主义的畸形发展,造成了社会的解体。“无公德的个人”不只是个人的问题,而且与村庄结构性力量有关系,与村庄政治有关系。


二、

在当前农村女少男多的情况下,农村多子家庭更难娶到媳妇,因为独子家庭父母往往有更多积蓄,且父母仍然年轻,还有比较多的剩余劳动力为新婚子女帮忙。因此,华北多子家庭普遍出现了娶媳妇难的问题。为了能娶到媳妇,多子家庭父母往往宁愿付出更高的彩礼,建更高大的房子,先为大儿子娶上媳妇再说。

结果,为大儿子娶上媳妇后,父母就很难再有能力为小儿子娶媳妇付高额彩礼及建高大住房。小儿子就可能娶不上媳妇。假若小儿子娶上媳妇了,小儿子和媳妇心里也会不平衡,因为父母为大儿子娶媳妇付出更多。父母为了平衡,尽可能多为小儿子媳妇干活帮衬,又引起大儿子和媳妇的不满。

总之是父母无论如何做,两个(更不用说多个了)儿子和媳妇都不满,怎么做都不对。在父母年龄不老、身体较好时,问题还不太大,一旦父母年龄老了,身体不好,两个儿子媳妇都不愿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辛苦一辈子的父母,悲惨的老年处境可以预见。

华北多子家庭养老中的以上常见图景源自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村庄结构性力量的衰败,没有人站在年老父母立场上讲话,没有人维持日渐孤单的父母的权利;二是个人只讲权利不讲责任,只计算父母应该给自己的好处,其中任何一点自认为没有得到的好处都会变成是肆无忌惮差待父母的理由,而且不讲责任,甚至缺少基本的亏欠感;三是在村庄激烈的竞争忘记了“发乎于情”的深厚的代际之间的本体性感情,即亲密情感。


三、

全国农村更多“无公德的个人”出现在公共领域,我个人亲身经历过这种情景。2003年,我从外面弄来一笔钱支持家乡打井灌溉,因为灌溉井最大灌溉面积只有200亩左右,井打在什么地方就很重要。经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了打井地点。结果,打井出水后,一个农民以灌溉井不能灌溉自家农田为由,将井填埋,上万元的打井费化为乌有。

更普遍的是国家资源下乡为农民建设基础设施,便利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国家资源下乡,项目落地,就要与一些农户打交道,比如要占地,要损害青苗,要砍树,甚至要拆废弃的猪圈牛栏等等,当然也要借道路运输,要占地堆放建筑材料。

国家资源下乡,农民是受益者,应当欢迎,表示感激,不过,项目落地要占地,损害青苗,却是损害了农民这个群体中的某些个人的利益,利益受到损害的农民要求补偿也是没有错的。

现在的问题是,不是一个地方,而是普遍出现了惠民工程项目落地,农民却索要高额补偿的情况。本来,建惠民工程,要砍一棵树,这棵树的实际价值只有200元,树主却可能要800元,不给钱就不让砍树,项目就无法落地。索要高价的农民甚至理直气壮,因为他要的是国家的钱,是外面来施工工程队的钱,而不是本村农民的钱。

在这个过程中,本村农民只是围观。事不关己,围观而已。国家或工程队给了高额补偿,这个索要高价的农民就成了英雄,有本事,围观农民很快也学会当钉子户索要高价。这样一来,国家很快就发现,为农民做好事,其实不好做。国家做的好事越多,农民越是变成了“刁民”,惠民工程不仅未能收服民心,反而引发种种问题。

当国家资源下乡项目落地时,是由国家来直接招标实施工程,就很可能遇到钉子户,且很可能由一个钉子户到一众钉子户,到所有人都变成钉子户,结果就是国家资源下乡事倍功半,效果不好。

出现钉子户代表农民、农民变钉子户的原因,显然不只是农民个人的素质问题也不是个人人品问题,而有更重要的结构性理由。任何一个社会都会有敢于强调个人利益的少数人,或者说有钉子户,或者说有刁民,但是,在正常的社会中,这样的钉子户或刁民会受到结构性力量的强烈抑制,处在边缘化的位置。或者说,得到不应当得到利益的少数人一定是正常社会的边缘人,否则,所有人都想得到不应当得到多利益,这个社会的基本秩序就无法维系下去了。

现在的问题是,国家资源下乡,村庄钉子户向国家索要资源,他的索要并没有损害同村人的利益。有钉子户很正常,钉子户索要高价也很正常,村民围观也很正常,结果就是,一旦钉子户得到好处,所有村民都很快学会在国家项目落地过程中当钉子户,向国家索要好处。一旦所有人都当钉子户,国家项目落地就变得无比困难。


四、

国家资源下乡如果不是由国家直接来项目落地,而是将资源下到村庄,由村民讨论如何使用资源;如果国家不是直接资源下乡,而是以工代赈,民办公助,一事一议,只有当农民投工投劳完成了项目落地的基础条件时,国家资源才下到村里来。这样一种竞争性的资源下乡就可能刺激地方(村庄)组织起来,以获得国家资源的投入。

地方组织起来就必须要充分地动员村民,就要将村民个人的利益与村社集体的利益统一起来,就要在村庄中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共同意志或公共意志,这个强有力的公共意志对每个人的行为都有约束。

即使出现了钉子户,这个钉子户不顾公共意志的约束,全村村民也有办法让他付出声誉等方面的代价。也就是说钉子户的行为不再可以传导,钉子户代表不了全体村民,全体村民也不会变成钉子户。这样,通过村民动员而产生了村庄政治,就为国家资源的落地提供了基础条件。


五、

现在的问题是,在农村人财物快速流向城市、农村空心化背景下面,在快速的社会变迁下,动员村民的村庄政治还有多大的可能?

没有村庄政治,好事不好做。

通过资源下乡来建立村庄政治力量,让资源下来的同时将农民组织起来,这个方向是对的,具体如何做则还有很多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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