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未原:安·兰德的伦理哲学不为川普而准备

选择字号:   本文共阅读 967 次 更新时间:2017-02-08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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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未原  


安·兰德(Ayn Rand, 1905-1982),美国知名女作家和伦理哲学家,1926年从前苏联移民美国。其代表作品中包括了两部畅销小说《源泉》和《阿特拉斯耸耸肩》,以及几本讨论伦理哲学的小册子。兰德的伦理哲学被她自己称为“客观主义伦理学”,是反对利他的集体主义的。也有人把她的哲学归于宣扬自私自利的自我主义。最近在道德上颇受争议的川普当选美国总统,他过去和现在的言行,都让世界不安。这时候,兰德的哲学又被一些人拿了出来,作为川普所作所为的理论依据。


兰德的伦理哲学到底说的是什么?它能为川普的言行背书吗?我觉得,要回答这个问题,要理解兰德的伦理哲学,必须先去了解导致她的理论产生的时代背景。


伦理哲学是讨论人际关系及其影响,研究有关公平、正义、善、恶等道德概念,以及人在社会中应有的行为规范的。正义是什么?善是什么?什么是道德的,什么是不道德的?这些问题从人类有记录的文明开始就被人提问了,古希腊的苏格拉底最早具体地追问这些概念的具体内涵,他的徒子徒孙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系统阐述自己的见解,对伦理问题的讨论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进入百花齐放的局面。后来的希腊化时期讨论也很热烈,学派很多,相互辩论很激烈。到中世纪教会统治的上千年时间里,上帝成了伦理问题的唯一标准答案,除了几个教会伦理学者解释上帝的意志,对人世间伦理问题的真正讨论就沉默了下来。


上帝的概念虽然简单而权威,对于解决社会大众关于生死等思想大问题很好用,但它毕竟不能解决现实问题。随着教会控制的放松,也因为古希腊文献被欧洲大陆重新发现,学者们开始重新审视古希腊思想,亚里士多德成了文艺复兴时期思想界的热馍馍。学者们在对前人的伦理思想重新审视和研究的基础上,产生了很多新的思想观点。


文艺复兴时期的学者们虽然还都认同上帝是最终原因,但他们试图回答眼前的问题:在我们还没到达上帝那里之前,眼前发生的事情怎么解释?人和人之间的事前应该怎么处理?如果要规范人际关系的话,怎么规范?要真正有效地说明这些眼前的问题,必须暂时抛开上帝的影响来审视人类,也就是要“以人为本”。


文艺复兴之后,在西方思想界出现了许多自成体系的伦理观念,其中包括霍布斯的自我主义,康德的动机论,密尔的功利主义,以及后来尼采用超人来取代上帝功能的英雄主义等等。这个时期,这些抛开了上帝影响的伦理观都有一个共同点,都是先假定自然的人是自私的,在社会交往中个人的自私心以及受其驱动的行为需要受到约束,以避免侵犯他人的利益。随着时代的推进,新一代的伦理观念中对个人欲望的限制和对社会集体利益的强调,也逐步扩张或升级。


以较早的霍布斯(1588-1679)的自我主义来说,他的道德观认为每个人本应该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拥有权力,但是为了和他人和平相处,才需要对个人欲望做最些控制。他的着眼点,是他说话的那个对象,好像那才是他的亲兄弟。如果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表达,他几乎就是说,哎,老兄,虽然说这世界上任何东西你都有权力,但你既然要活在这世上,要和他人相处,你总要放弃一点权力,让别人也拿点吧。所以,霍布斯要求人约束自己,出发点是为了那人自己的根本利益,避免和别人冲突。


康德(1724-1804)不愧为伟大的理论家,写出来的东西都是长篇大论的。康德针对伦理问题,提出了文绉绉的几条“绝对命令”,其中最基本的一条是这样说的:“你要这样来行动:你的意志所服从的理念,如果同时被作为构成普遍法的一个原理,仍将是合理的。”如果把他这学究式的语言用俗话来表达,就是说:你要想想你这样做到底是想干什么?你背后打的什么主意?全世界的人是否都可以按照你的主意来行动?如果可以,那你就应该这样做;如果不可以,那你就不应该这样做。在这里可以看出来,康德是把个人看作为社会集体的一个平等的成员,人人平等。你要做的事情,别人也可以做。康德是把每个具体的个人放在集体中平等一员的角度,来讨论个人道德行为的标准。


到约翰·斯图亚特·密尔(1806-1873)的时代,在他用来衡量道德好坏的标准中,对个人的考虑下降了,对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开始超过了对单个个人利益的考虑。按照密尔的功利主义伦理观点,一个人的行为,只有当它是有利于增加社会整体最大利益的,才是符合道德的。因此,要符合密尔的道德观,要计算一下,估算一下你的行为影响到社会利益各方面(当然你自己也是社会利益的一部分)的性质和程度,看看最后正负各方面的影响加总之后,能否增加社会利益总量。


再后来,尼采(1844-1900)就走得更高了。在尼采的眼里,人不是平等的。有些人是英雄,属于超人,他们超出一般人类,只有这些超人才有能力把人类社会带向幸福。因此尼采认为,为了发挥这些英雄们的超人才智,一般的善恶概念不应该用在他们的身上,俗人的道德标准不能用来约束超人。换句话说,超人们为了社会利益的需要侵犯一些你们凡人的利益,你们不可向他计较,应该的。超人应该超越社会善恶标准。


虽然这几个人并不代表同时代所有思想家的思想,但可以看到一种趋向。从最初考虑自由人能与他人和平相处而要对个人欲望加以最低程度的限制,到对人人平等的强调,再到对社会整体利益的关注,再到允许某些少数人在追求社会最大利益的名义下超越是非善恶的标准。这就是兰德看到的伦理思想发展的历史背景。


理论的演变也反映到现实中来。和思想界的发展相应地,社会改革运动出现了。一些雄心勃勃的政治团体和个人,在实现社会整体最大幸福的冲动下,建立了社会主义制度。以实现社会集体利益最大化的名义,没收个人的财产,供少数超人统一支配,限制个人的自由,供少数超人作为工具来调遣。其结果,在兰德的眼里,惨不忍睹。“曾经所谓的典范,现在只是个残破的骷髅,就像个迎风而立在世界之上衣衫破烂的稻草人。但是人们却缺乏勇气去审视它,去揭开它掩盖在血衫之下狞笑的那具头骨。这骷髅就是社会主义。”(参见兰德《纪念碑的建设者》)


兰德认为导致这些非理性社会制度出现的思想原因,是当时流行的那种非理性的、排斥自我权利的、所谓利他的集体主义道德观念。她认为这种道德观忽略并刻意消灭了人必须为自己的生存而奋斗的自然人性,要求人们时刻与自己的自然人性拧着来做,最后把人变成一种缺乏维护自我权力意识的、为虚幻的“集体利益”服务的工具。而这些“集体利益”其实不过是满足少数人野心的“纪念碑”。


兰德认为这种思想观点的最根本谬误,在于通过虚伪的纯利他主义道德观念去贬损和污名化正当的自我利益,并进而把那个鼓励个人维护自身人权的自我利益意识,也就是人的自私性(selfishness),从个人头脑中彻底排斥和消灭。因此,她要公开为自私性正名。


兰德不仅通过一系列论文来说明,也通过小说中的人物来表述和演示她的思想。在《阿特拉斯耸耸肩》中,她通过高尔特(John Galt)之口说出了很多她自己的观点。


“如果你在道德准则中寻找你需要的行为指南,寻找‘何为善?’这个问题的答案,唯一你能找到的回答是:‘为他人的利益’。”


“在提倡为善而牺牲的道德观下,你首先牺牲掉的价值就是道德观,然后你牺牲了你的尊严。,,作为一个牺牲品,他必须为养活其他人而工作,却让他自己成了一个需要别人来养活的寄生虫。”


“按照你所接受的这种道德标准,你生活中的每时每刻都感觉有罪。”


“一个视自我生存手段为邪恶的生物,是无法生存下去的。,,,但是,人类的历史却一直是一场否定和毁灭自我意识的挣扎。”


兰德在否定这种排斥自我利益的纯利他主义道德观的同时,积极倡导她所谓的客观主义道德观。她的客观主义道德观,其实是要把伦理学的基本概念,从排斥个人利益的对所谓“利他的集体利益”的关注,拉回到对每个具体的个人都必须要为自我生存而奋斗的考虑上来。她的逻辑是,要让世界变得美好,首先就要关注每个具体的、个人的生命,让个人为生存而奋斗的权力得到保障。


“只有‘生命’的概念才能给予‘价值’的概念以内涵。所谓事物的好坏,只能是在针对有生命之实体而言时,才有意义的。”


“如果一个人不把维持自己的生命作为其行为动机和目的,那么他实际上就是以死亡为其行为动机和标准。这样的人,其实是个努力反抗自我、否定自我,并处处和自我存在这个现实作对的怪物。他盲目而狂乱地在毁灭的道路上奔跑,除了制造痛苦,一事无成。”


因此,“善,就是所有有利于理性之人的生命的事;恶,就是所有破坏它的事。”


“放弃为自己的幸福而战的勇气,害怕公开宣告自我生存的权力,是怯懦的表现,比那些忠于生命的召唤而勇敢追逐阳光的小鸟和鲜花还不如。——没有什么比这些更加怯懦的了。”(以上均摘译自《阿特拉斯耸耸肩》)


在我有限的阅读理解中,兰德在《阿特拉斯耸耸肩》这部小说中强调道德标准的建立必须确立个人利益不受侵犯的原则,但是并没有在小说中全面系统地论述和演示她客观主义道德哲学的其他方面:比如,关于助人的必要性(参见《紧急境况中的伦理学》),关于利益冲突的处理(《论利益冲突》),关于批判邪恶的道德勇气(《理性的人如何在非理性的社会中生活》),关于人权和道德的关系(《论人权》),关于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批判(《纪念碑的建设者》和《论所谓集体化的“权利”》),等等。许多人读完了兰德的小说,简单而片面地把兰德的哲学理解为我们日常用语中的“自私自利”,实在是对她的误解。


在小说中,兰德也并未忘记提醒读者,她虽然强调每个理性的人都有拒绝被强加到自己身上的“助人之义务”的权力,但她并非要否定助人的必要性,并不否定出自内心的助人行为的美德。她借高尔特之口说:“如果你被问是否应该帮助一个人时,当他声称他有权力要求你的帮助,或者他认为这是你的道德义务,那你就回答:‘不’;如果帮助他人是出自你自我愉快的愿望,出于你把他看作一个人,以及出于对他所处挣扎的同情,,,如果是出于你的这些价值选择,那么你的回答应该是:‘是’。”(《阿特拉斯耸耸肩》)


我对兰德的道德哲学并非全面同意,她过于极端地否定了公益和慈善事业的重要性。但是,兰德对排斥自我利益的所谓利他的集体主义道德观的批判,以及她对个人反抗社会权威并维护自我权益的强调,我很赞同。


兰德哲学的出发点,是要批判当时正在世界蔓延的社会主义制度,反驳支撑这个制度的道德理论。她所伸张的自私性,“既不是发给利他主义者想象中‘自私的’野蛮人胡作非为的执照,也不是发给那些受非理性的动机、感觉、冲动、愿望所驱使者任性而为的许可证。”(兰德《自私的德性·序言》)


兰德的道德哲学当然是要坚持“自利第一”的。自己劳动的成果首先得用于满足自己生存的需要,然后才能考虑帮助他人。有人正是在这一点上拿兰德来为川普背书。因为川普颇有欺骗性的口号之一是:“美国第一”。但是,“美国第一”其实是个伪命题。和兰德所说的个人在纯利他的集体主义道德观控制下面对权威不敢维护自我利益不同,美国利益从来没有受着这样的外来权威的压力,历届美国政府也从未把美国利益放在第一位之外的任何其他位置。川普的“美国第一”,其实是想说“美国唯一”。而“自我唯一”从来就不是兰德的主张。“理性的人不会忘记,生命是一切价值的来源,也因此才把人们联合在一起;他不会忘记,他人和自己一样具有实现美德的潜力,因此他人的生命对自我也具有巨大的价值。”“正是出于对人类生命潜在价值的认识而产生的普遍善心和尊重,一个人应该帮助在困难中的陌生者。”(参见兰德《困境中的伦理学》)


理解了兰德道德哲学的真正用意和内容就能知道,兰德的哲学既不是为川普政府准备的,也不可能为川普那些习惯性说谎、侮辱女性、欺负和他合作的小企业等等不道德行为背书。


(2017-02-07,于渥太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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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责编:川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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