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励生:女权主义视角与理论、实证、行动的三重变奏

——评胡玉坤新著《社会性别与生态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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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后现代社会理论与全球化风潮,几乎是前后脚席卷了中国大地的每一个角落,社会变革与可持续发展也一度成为中国发展与发展理论的主题词。饶有意味的是,在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重叠交织的中国新旧世纪特有语境之中,其实无论是哲学还是社会科学的种种推进与努力,都处于艰难的转换与严重的水土不服之中。特别是具有文学化政治传统的中国,在哲学与文学领域接受后现代理论,就像当年接受法国启蒙运动的洗礼一样,批判封建专制有余,对现代政治制度的建构苍白乏力,而且常常诉诸道德化的激情,除了革命和不断转换的革命话语之外,哪怕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也并未得到真正有效的反思与建构。而在西方,包括新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在内,后结构主义、后现代主义、后殖民主义和女权主义等等理论,从来不是凭空发生,除了学术运作本身的范式转换之外,诸多运思总是在高度嵌入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之中的种种理论努力。尽管你可以以为,当年我们接受马克思主义批判理论是出于中国传统的“天人”关系(如历史学家张灏和哲学家李泽厚等),但你不能不看到某种意义上的经学意识形态的现代转换,讲到底还是出于顶层设计的需要,却并非真的在社会生活的广泛领域保持批判的觉悟,并在制度层面不断完善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与自由。


遗憾在于,如此关键而重要的理论与实践,似乎并无多少人有真正清醒的觉解并身体力行。胡玉坤博士的觉解和身体力行,大概可能属于不多的例外,这在其新著《社会性别与生态文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年版)即可见其端倪。她的女权主义理论视角,一开始即跟曾在新旧世纪之交流行一时的女性主义文学乃至哲学话语搬运拉开了很大距离,如所周知:后者那种或处于移植、抄袭状况或干脆即处于话语泡沫状态,不仅对我们的理论状况并无实际改善,乃至还不只是隔靴搔痒,更是常常搞乱以至搁置了我们自身的问题。特别值得赞赏的是,胡氏理论甚至还带有“引进来,走出去”的雄心和抱负。这就不是那些泛泛之论“与世界接轨”者们所能同日而语的了,这种雄心与抱负不仅关涉世界社会科学的前沿理论与意识,更是关涉中国本身的整体性变革以应对全球化带来的种种生态社会危机,并在“走出去”的过程中致力推动社会科学的理论创新与发展,在不久的将来,难说就能提供出中国经验的同时,对世界社会科学做出应有的中国贡献。


从胡氏具体著述看,其论文结集不仅时间跨度长,关注的问题尤其是中国问题相当集中:假如说第一个论题五篇论文主要是女性理论,第二个论题的五篇论文则是实证研究,第三个论题五篇则主要围绕中国妇女行动。简单说就是,从理论到实践再到行动,胡氏就是这样自觉而彻底地拒绝了长期以来女权主义话语在中国的漂浮状态的,一转而为真切全面地关心妇女们的生存境况和生存权利。世界女权主义理论沿革烂熟于心固然重要,中国妇女的实际生存境况和权利显然更加重要。何况,理论与实践的一体两面,几乎总是完整地体现在胡氏女权主义视角的每一篇论文里。


当然也有相对侧重,比如在第一个论题里,对世界女权主义理论前沿有着更为系统深入的考察,而在第二个论题里,其总是结合中国某地或实地考察或田野调查,以体现其理论旨趣,第三个论题则是融会贯通,等等。但不管哪个论题,如何把理论运用于实践,确实是胡氏一直特别用心并着力着的。有关妇女的生存与命运,不仅是世界问题更是中国问题。在西方,女权主义及其理论,自20世纪六、七十年代由西方白人发起的女权主义运动,其“压迫妇女”等普遍化诉求,很快即在八十年代被第三世界妇女有关阶级、种族、族裔、性取向等诸多差异诉求所取代,进入九十年代之后,尤其是“后学风潮”中的女权主义后结构主义、后现代和后殖民主义等也对差异理论与实践,构成了冲击与丰富。所谓任何知识都是情景化产物的“处境知识”,所谓对各种权力关系的敏感性与理论建构等等,成为后来女权主义者思想理论和理论分析的关键。而用“理论化”或者“理论建构”的术语取代“理论”,一种正在进行的过程对以往结构上固定的推论的超越,更是为女权主义理论家们所坚持和身体力行。相形之下,胡氏毋宁更为关注处于发展研究与妇女研究交界的“社会性别与发展”范式的转换与嬗变(“妇女参与发展”(WID)的崛起、“妇女与发展”(WAD)和“社会性别与发展”(GAD)的并起之不同范式)。


也就是说,“妇女/社会性别与发展”才是胡氏真正特别关切的理论方向,因为该范式“自萌发以来就成为一项国际性事业。作为全球发展运动的主要倡导者和推动者,联合国早在1945年通过的《联合国宪章》序言中就开宗明义地重申了‘基本人权,人格尊严与价值以及男女与大小国平等权利的信念’。60多年来,联合国连同各种双边与多边发展组织为促进全球妇女发展做出了不懈的努力。”(P27页)这样,诸如联合国发起的三个“国际发展十年”、“联合国妇女十年”和四次(分别在墨西哥、哥本哈根、内罗毕、北京举行)世界妇女大会以及纲领性文献,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1992年、巴西)和《21世纪议程》、世界人权大会和《维也纳宣言》与《行动纲领》(1993年)等等(至于国内的纲领性文献就更多而具体了,如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行动纲领》及对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以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二部(1995-2000,2001-2010)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就分别涉及世界公共空间的建设与发展,至于女权主义话语本身哪怕多么尖锐有力,说到底都是如何与妇女发展与全球发展的制度化之间的相辅相成:“正由于女权主义思潮同现实的关联,发展项目才更加务实、更注重参与,也更尊重当地知识。妇女发展的当地经验和地方性知识可以说成为提升女权主义发展思想的最厚重底色。在过去数十年中,国际发展机构、各国政府及非政府组织的政策和项目,多多少少都受到这些范式的影响。而这些范式数十年生生不息、推陈出新也正是这门鲜活学问具有生命力的印证。由于国际社会和全球妇女运动的不懈努力,妇女发展和男女平等话语已部分物化为国际发展机构、各个国家及非政府组织的制度现实,并进而影响到了地球各个角落男男女女的生存与发展。”(P38页)


因此女权主义话语与视角固然重要,更为重要的则是社会政治的公共性与世界政治的公共空间的有效开掘与建设,否则,妇女基本权利诉求不能得到保证,话语本身也就无所附丽,即便其再漂亮也不过就是漂浮着的话语泡沫罢了。而这便是胡氏《社会性别、族裔与差异》和《知识谱系、话语权力与妇女发展》两篇重要论文所带有开宗明义意味的用心所在。因为话语本身的尖锐,前者可以在情景化知识的背景中理直气壮地抨击所谓普遍化本质的“责备受害者”和脱离情境的浪漫化的妇女“平等”、“发展”与“解放”,后者则在开阔的公共空间之中,清晰地梳理了女权主义话语的制度化进程。


因此,更为重要的还是胡氏提供出的实证研究,比如《国家、市场与农村妇女就业》、《农地制、土地利用与可持续发展》、《转型中国的三农危机与社会性别问题》、《“三年困难”时期的农家生存策略》、《性别劳动分工与农业的“女性化”》等篇章。尽管实证的研究方法不同,但无论是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状况,尤其是在后二者相互交织的状况下,中国妇女和妇女问题其实并无实质性改变。在农地制方面,分配或者利用,集体化时代与市场经济时代,妇女问题常常淹没在各自的时代问题之中。集体化时代,“为贫困和温饱问题所迫,除了工分别无其他生计来源的村民不得不向大自然伸手去索取。常言道:‘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村民们的一个集体回应便是过度使用周遭公有地资源,其中包括牧草、野菜、猎物及草药等。这成为挣扎在生存边缘的男女村民寻求生存出路的一个主要策略。”(P143页)市场经济时代,生态和生存问题也不见得有根本性改变,“在人民公社体制下,社会不公正、贫困、资源毁坏与生态环境恶化形成了互为因果的恶性循环之势。分地单干后,农地制变革引发的激励机制变化很快消除了极度贫困并使村民的生活的大为改观,然而,各种隐性和显性的资源和环境恶化并未化解。相反,小农经济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当地资源环境的损毁和贫富差距的拉大为代价的。市场经济驱使下的土地利用实践已严重危及农业生产的生态基础和农业发展潜力本身。”(P155页)与其说妇女问题,毋宁说中国农民在遭遇不同时代的老问题。


也就是说,尽管胡氏的实证研究常常是以内蒙的Y村和云南项目县的田野调查以及陕西农民侯永禄的三年困难时期的“日记”等不同方式展开的,但其对农村问题、农业问题、农民问题在全国不同时代的观照都具有典型意义。饶有意味的是,妇女问题常常隐而不显,反倒不时遮掩在“三农问题”的缝隙之中。尤其是不同时期和不同环境之下的生存策略,农村妇女才是最重要的生力军,而对农村妇女的生存境遇和生存策略的几乎本真揭示,恰恰是胡氏社会科学分析用心细致和功力穿透之所在。比如说,在国家动员体制时代,男女都是螺丝钉,个体权利均无从谈起,而随着市场经济时代的到来,原先那些集体化时期的诸如水利、机械以及卫生等国家大幅投入的悉数退出,同时又让没能做好自我组织的村民们雪上加霜,以往的农户互助代之以雇工,富裕人家当然没有问题贫困者则陷于无助状况,大量化肥的使用使得“原本就很脆弱的这些土地因急功近利而变得愈加贫瘠了”,无论是生态、生存环境以及个体权利,均处于一种无奈悖论状态。国家管与不管,似乎都一样。因此令人印象深刻,而且入木三分的,反而是那些诸如三年困难时期侯永禄妻子菊兰联合婆婆与村干部的老公“斗智斗勇”拾麦穗度饥荒,市场经济下的农业女性化场景中反复叠现的留守农村的“386199大军”,和“由于男性劳动力已多半非农转移,主要由妇女负责位于澜沧江对岸坡耕地上的农作活动。跨越这条江的一座桥被洪水冲走多年却一直没人来过问。不管江水深浅,该村妇女经年累月趟过这条江去种地,有时一天来来回回好几次……村妇中不少人因严重的关节炎和风湿病而备受折磨,因不堪医药费和交通不便,他们互相注射青霉素”(P232页)等那些鲜活场景,以及严峻乃至严酷细节。


这就是说,中国妇女问题的“在地化”与“处境性”知识,比女权主义话语理论本身确实来得重要。特别是在中国语境和生存结构里面,已经无数的事实证明,简单诉诸理性主义行不通,比如遵从《联合国宪章》之类按图索骥就可能适得其反,即便是国内“顶层设计”的红头文件之类,如果忽略了“在地化”和“处境化”,一样会被打折扣或隔靴搔痒。因此“倒果为因”不可取,“一项制度成功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它是否得到风俗习惯、传统、行为准则等非正规制度的支持”(制度经济学家诺斯语)则更重要。胡氏之清醒还并不止于此,一方面她还重视“底层民众的首创活动甚至有可能催生国家的正规制度”(如安徽小岗村农村对土地利用的创举);另一方面,她始终不忘把中国妇女问题纳入全球化语境,无论是应对全球化挑战还是本土性的“赋权妇女”考察,均是在一种敏锐的中国妇女生存结构感觉中展开。这样,无论是从生态角度,还是农业女性化角度,以及当年城乡差别结构和眼下市场经济下的城乡结构角度等等,均在此语境和视角之下形成特有的理论与实践张力。


这种张力主要体现在对中国特有生存结构的心领神会和对中国妇女生存真相的深切了解,在提供出中国妇女诸多精彩的生活场景的同时,也对妇女的种种生存条件给予系统考察与观照,诸如识字状况、入学/辍学状况、有关“好丈夫”和“好妻子”的评判、生男孩子的社会文化压力、同市场的关系、对社会/财政/自然资源的控制、政治参与等方方面面,中国妇女的弱势群体面目彰显无遗。而且这些生存条件的形成渊源有自,除了结构性考察,历史性考察显然也成了胡氏实证研究中的一个重要维度。


或者毋宁说,许多时候结构性问题是与中国特定的历史状况交织在一起的。比如说,“三年困难时期”与“一大二公”等是跟“秦汉政制”以降的国家动员体系紧密相关的,而“三农问题”虽然跟转型中国的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密切相关,但农村问题是个社会学问题,农业问题是个经济学问题,农民问题则是个政治学问题,也即需要在一个政治经济学框架之内获得基本考察和解决。另外,由于男女身体条件、生理和心理的原因毕竟天然有别,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角色以及分工,诸如从“男女并耕”到“男耕女织”再到“男工女耕”等等,都有某种程度上的合理性——但毕竟,妇女的生存条件与权利等都是紧密嵌入于本土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结构之中的。农业女性化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妇女遭遇的新问题,而妇女的生存条件和权利则是在新的历史状况中更趋于严峻了,也就是说在许多过去没能解决的老问题基础上又出现了许多新问题。


比如上述那些妇女生存条件,除了解放后城市妇女获得较大程度的解放之外,占绝对多数的广大农村妇女并没有获得多少改善,至于妇女“参政议政”的权利,无论城市抑或乡村基本更是一种“被参与”状态。在历史情势完全变化的情形下,由于长期以来的教育、生计、家务等先天条件限制,曾经豪气冲天的“半边天”风流不再,新一代农村妇女更是对之弃之如蔽履,而城市就业由于自身条件除了常常充当产业链最底端工作之外,流于底端服务行业乃至性工作者不在少数;与此同时,由于农民收入增缓、农业基础薄弱和农业发展滞后等,留守妇女“伴随越来越多男性就地或异地非农转移……不仅承受着一家一户低报酬小农经济的弊端,社区共同体趋于衰败的代价,还承受着市场经济失灵的困境……当下困扰乡村社会的许多社会经济问题,包括农地事业、扶贫、儿童生存与发展、人口老龄化、人口流动、医疗保健及社会保障等,越来越成为社会性别化的发展问题。”(P159页)如此等等。


但毕竟,中国政府以及中国学界在行动,而且中国确实正在迎来前所未有的全方位变革。哪怕前现代、现代和后现代语境多重交错,只要中国的历史与现实情势在发展,“社会性别与生态文明”主题就可能在理论、实践与行动上产生重要的三重变奏。关键在于朝野方方面面是否准备好了:既能积极应对全球化的挑战又能有效应对自身社会的变革。实际上,无论是女权主义话语还是全球化情势与语境,均需在一种政治结构的重大调整之中才能彰显出各自应有的话语分量,世界的政治结构如此,中国自身的政治结构更是如此。诸如气候变化、饮水卫生、传染病(以及核灾难)等等众多生态问题和危机,其跨历史、跨地域也即跨时空


是任何一个民族国家无法单独解决的,而几乎所有危及人类的生态危机,若能得到起码有效的立体解决也都必须求助所有民族国家,也便是在此意义上,胡氏的理论旨趣其实直指到了世界社会科学的重思与重构。


前提当然是,一如胡氏所做的中国社会科学的具体研究所揭示,现代民族国家建构中的市民与公民权利(并延伸到农民权利和妇女权利等)的重构乃重中之重,胡氏不过更为强调赋权妇女罢了。其实在当下中国特别需要给予全民意义上的赋权,所谓“权为民所赋”就是从中国传统和意义上所讲的相同道理。而胡氏执持女权主义视角,其一番孤军深入的苦心孤诣显得格外醒目,其所附丽的话语则更为犀利。从《从承诺到行动:中国妇女的环境运动》,到《将社会性别纳入农村水供应与卫生项目的主流》《社会性别视域下应对气候变化问题》《全球化、社会性别与艾滋病问题》《全球化时代的农村妇女健康》等篇章,从政府组织到非政府组织,尤其是在北京举办第四届世界妇女大会之后,中国妇女环境组织从无到有,各种环境宣传教育和倡导活动层出不穷,调查、研究及培训活动不断拓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不断增多,则为其进一步详尽具体的研究提供了话语正当性力量。诸如农村水供应、气候变化、艾滋病乃至妇女健康,也均是在一种实证的框架之下所做的详尽研究,并敏锐地发现诸多问题,如水供应项目,男女受益情况不同,“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妇女是家用水的主要使用者和管理者。这与男女两性用水行为是密不可分的。譬如,除了饮用水之外,男性用水主要是为了个人清洗。与此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妇女用水更多更频繁,这与她们履行与水有关的多重家庭角色与责任的密切的关系,其中包括做饭、洗衣、搞卫生、给孩子清洗以及饲养家畜等。”(P260页)更有甚者,由于妇女跟环境的天生关系,加上文化传统与现实条件的变迁,她们跟土地、跟气候、跟性以及疾病都有更为深刻而脆弱的联系,其间的主题词似乎可用“弱者”(土地)、“坚韧”(气候)、“被动”(性)、“无奈”(疾病)等来彰显。


作为社会科学家,胡氏在调查中发现问题之后,总是要苦口婆心地提出某个对策,如水项目:“像清洁水的统一供应和维持等公共服务无疑有赖于社区共同体的集体行动……即社区动员应该先行于水管铺设和挖井等技术性干预。换言之,在社区水供应项目实施之前就应同当地人特别是妇女有深度互动,以确保双方的期望和责任得到明确的澄清和理解。假如想在社区参与以及人们的行为转变方面有较显著的改进,那么,就必须使当地村民行动起来,以确定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为此采取行动。”(P263页)又如气候问题:“在减缓气候变化,可赋权妇女采取保护农田的耕作实践,其中包括桔干机械化粉碎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等以增加农田土壤碳汇。动员妇女积极参与植树造林,特别是退耕还林工程、天然林保护工程、京津风沙原始治理工程等生态建设项目,从而为增加森林碳汇做出贡献。关于适应气候方面,应在以下方面赋权妇女,其中包括发动妇女参与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抗灾能力;采用优良的抗旱、抗涝、抗高温、抗病虫害等抗逆品种;参与水土流失治理;采用农田节水技术提高灌溉效率;节约和保护水资源以及更多地利用非木材的林产品等。”(P283页)其对策的针对性及对症下药的准确性,可见一斑。


与此同时,胡氏还总是要在诸多论文的结尾提出某种展望或期望,如:“要从根本上提高妇女的地位,单靠提供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是远远不够的。满足妇女实际需求的干预必须辅以解决她们的战略性需求,包括改变劳动、资源及权力分配的现存模式。享有清洁水和环境卫生是妇女的一项基本权利。也就是说,从制定改水改厕政策和战略的顶层设计到草根一级的干预活动都需要重新反思并加以调整,以便真正赋权农村妇女,从而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中的性别平等与公平待遇。”(P268页)又如:“艾滋病问题不仅是个人权问题,也是一个社会公平问题。作为全球社区的一员,实现不可或缺的社会公正尤其是社会性别公正——在立法和国际政策框架内确保边缘群体的权利并进行赋权——是从根本上预防和遏制艾滋病的关键所在。两性不平等的政治特性呼唤我们做出超越保健部门的以社会公正为原则的全方位政治回应。”(P306页)如此等等,其实所指大多是中国政治公共性的阙如,妇女基本处于无权状态。而所谓社会性别公正只有在“社会公正”的理论诉求基本得到兑现的前提下,才可能得到真正的承诺,而且还不仅仅是赋权妇女,而是赋权于公民、市民和农民也即全体人民,公平的正义问题才可能得以落实。


但不管怎样,在全球化语境里面考察中国妇女问题乃至中国问题本身意义重大,因为“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的改革开放,全球化已深刻影响到我国广袤疆域的每个角落,并导致了国家政策、市场力量和人们日常实践的根本转变。史无前例的人口流动、迅猛发展的城市化、日益增多的非正规部门、逐渐市场化与私有化的医疗卫生部门以及不断削减的政府对健康、教育及其他社会项目的投资等,无一不与中国融入全球体系息息相关。”(P312页)恰恰是由于融入了全球化,中国妇女问题才更趋严重,妇女生存状况更趋严峻,而在原有文化-政治结构并未得到有效松动且可能有效变革的情形下,所谓“男主外、女主内”传统导致农村妇女大量日常劳动被忽略不计,所谓政治参与从来就是亲亲尊尊,不要说农村妇女,即便城市妇女参政议政者也是“按比例”的“花瓶”,所操持的不仅仅是男性话语更是官场话语本身。在这样的文化政治格局里面,完全可以想象诸如农业女性化以及“三农问题”,特别是繁重家务劳动常被重复不计又摆脱不掉的诸多女性困境。所有种种,通过一些简单的理性假定是很难从根本上扭转的,哪怕是通过人们总是期望的立法层面。社会公正或者“公平的正义”,显然需要全面赋权于人民的前提下,再特别强调赋权妇女才可能出现一些曙光。


也就是说,社会公正即意味着某种程度上只能通过自治达致,否则难以想象:“以社会性别为基础的干预应着眼于改善妇女的社会经济与地位,从而增强妇女个体和群体的自我保护能力并降低其脆弱性。这一切更凸显了加强法律、教育、宣传、经济、行政等整合性措施的必要性。以便促使男女平等上的真正转变。为了弥补市场失效,政府应担负起健康保护和社会保护的责任。”(P306页)因为只有在“强政府”和“强社会”的双强基础并互为前提的可能性上,所谓公平意义上的平等才是可能的。有关种种整合性措施,只有在赋权全民并由全民创造出强大的社会需求,赋权妇女尤其必须在自我组织的基础上,妇女通过教育以及技能培训等,真正参与到经济发展的大循环中来,而不是只能依附于“大政府”主导的经济与社会的全面管控的大背景,然后被动地指出由于农村妇女先天教育缺失后天技能培训缺乏而只能沦落在经济与社会的边缘,除了从事看不到前途的第一产业,第三产业也常常是性工作者行业,并为包括艾滋病在内的性病传播铺设温床,伤害的就不仅仅是妇女健康更是全民的生命安全,因此要求政府强有力的干预与救济。真正强大的政府当然应该随时向市民社会伸出援手,对于健康保护和社会保护随时施行强而有力的干预和救济,但前提是,强大的市民社会首先能够做到社会与健康的自我保护,甚至监督要求政府履行“干预和救济”的起码义务,所谓公共空间、公共领域就这样形成了。所谓公民权利只有在成熟的公共空间与公共领域当中才能逐渐得到落实和保障,世界秩序和全球正义意义上的公共空间与公共领域,道理相同。换句话说,当我们真正造就了双强的政府与社会,中国的社会科学可能就真的可能迎来了春天,以中国为根据的社会科学就可能为世界社会科学的繁荣与发展贡献出中国智慧,中国的女权主义视角与话语,尤其是理论、实践与行动的三重变奏,道理也一样。


(原载《社会科学论坛》2016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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